“这要放进去……这个也要放进去……”
看着恋人往行李箱放吃的,易信言内心闪过一抹感动。
不知不觉,看到满箱子的零食,常彩叔惊叫一声:“怎么会这样……”衣服没法放进去了!
在他把所有零食全部清出来的时候,易信言从背后抱住他:“呐,这些呢。等我回来和学长一起吃如何?”
常彩叔脸上爬起了红云,他悄悄点了点头:“嗯。”
到了机场,另外两个部门经理早已到达。入闸前,大庭广众之下,易信言向恋人的嘴巴落下一个深深的吻后,才进去登机。
常彩叔捂住害羞的人,脸上烫得要命。他从未在外面与另外一个男人亲热。就算是沈楼,在外面,也只不过是牵手而已。
这实在是、实在是太令人感到羞耻了。
司机送他回家的路上时,常彩叔看到了沈楼。那家伙和一个年轻的男人在逛街。两人有说有笑,看起来关系不错。
如果是两个月前看到这样的场面,他会痛苦难受。但现在,却没有那种感觉。因为,另外一个霸道占有欲极强的男人占据了他的灵魂与世界。所以,如果沈楼真的找到了新的爱人,他会祝福对方。
司机把他送到家后,说:“常先生需要出门,尽管给我打电话。”
常彩叔回笑道谢:“谢谢。如果有需要,我会叫你。”接着,独自一人回家去了。
刚进入家门,里面的安静,让他感到一丝恍惚。随即,自我嘲笑道:“才刚分开,就承受不住寂寞了吗?”
这两个月,下班回家和去上班,那个人总是粘在自己身上,怎么撕都撕不掉。而这个小小的家,也满是那个人留下的痕迹。
他的衣服、他的鞋子、他的浴巾、他的牙刷。
他的睡衣、他的电脑、他的书本、还有喜欢喝的啤酒及香烟……
看啊,这里面,到处都是他的痕迹和气息,它们和它们的主人一样,存在感十分强烈。常彩叔打开电视,坐在沙发上抱住膝盖。
电视里播放着娱乐新闻,但他脑子却飘在别处。
如果易信言现在在身边,他一定把他抱在怀里一起看,甚至是,会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抚摸他的身体……然后……
甩甩头,常彩叔双手拍拍脸颊:“我在想什么啊……”然后认真看起电视来。
“易信言,冰箱里,替我拿下一下番茄酱。”厨房里,常彩叔喊道,但并没有人回应他。
“啊,对了。那家伙出差了,瞧我这记性。”于是,自己从冰箱里拿番茄酱。
“今晚做菠萝咕噜r_ou_,是那家伙喜欢吃的……”
可当他做好三菜一汤时,又抓着头发在沙发上打滚了一圈——一不小心,又做了两个人的饭菜。明明知道那家伙已经出差了的。
这么多的菜,一个人是吃不完的。因此,把剩下的饭菜拿到楼下保安室给那条金毛狗吃。保安室里,金毛狗吃得津津有味。常彩叔摸着它的脑袋,不由露出微笑。
这只狗啊,特别害怕易信言。
喂了狗,回到家里,在书房里取了一本书看了起来。十点钟,把书放下,关灯睡觉。
十点半,猛地睁开眼:“睡不着。”
继续闭上眼睛,十一点,又睁开眼:“还是睡不着。”
十二点,依旧睡不着。
……
凌晨两点,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常彩叔翻身而起,他把睡衣脱了,然后从衣柜里,拿出易信言的衬衣穿在身上。
易信言一米九,他一米七。
穿上他的衬衣,显得他的身板十分瘦小。
但闻着衬衣上,残留着他的气息,常彩叔觉得安心不少。想象着对方在身边拥抱着他睡觉,常彩叔才慢慢睡去。
第二天是周日,也还好不用上班。不然睡过头他,一定会迟到。
打哈欠起床,去洗漱的时候,一面刷牙一面想,今天做点什么呢……至少要做一件能够分散他满脑子是恋人的事情。
啊,既然一时想不出来,那就先出门转转吧,说不定能遇见好事情呢。
☆、第九章:这个大叔,认错人
为把占据自己脑海的家伙甩出去,常彩叔独自一人去最繁华的商店街逛,那里商铺林立,每到周末,人流汹涌,热闹不已。
出门的时候,并没有叫司机,而是挤上地铁去的。
地铁上,毫不意外地,他的头发又翘了起来。
“那家伙早已下飞机了吧……”脑子又控制不住想对方,常彩叔唾弃自己。这不过一天时间,就跟个失恋的人一样。真到了分手……分手……不不不……
“大叔?!”
耳边,传来熟悉的叫声,常彩叔顺着声音回头,才看到是福音。
福音强挤过来说:“好巧,大叔要去哪?”
常彩叔笑着说:“去商店街。”
福音惊喜道:“巧了,我也是去商店街。我一个人,大叔呢?”
“我也是一个人。”
“大叔不嫌弃的话,咱们一起去吧。”
“不嫌弃,不嫌弃。”
商店街不远,只有几个站。下了地铁出了站,两人便一起逛街去了。
事实上,这并不是巧合。福音是跟着常彩叔坐上一班地铁的。至于原因,这都是老板吩咐的。
出国前,易信言让蓝冰安排人看着常彩叔,如果他独自一人出门玩,就让福音跟着。因此,才会有这么“巧合”的一幕。
公司里,常彩叔和福音算是比较熟的。而且,福音机灵,若遇见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