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以前也曾经好奇地问过闵琛,你从来不写一个字,乐团里之前的演出错误都能记得吗?答案自然是肯定的。
柏爱就是再过于优秀卓越,在排练一首新曲子的时候也会发生很多跌撞摩擦。如果是多伦萨先生,自然会将这些错误与需要磨合的地方记录下来,而按照闵琛的说法那就是:“听一遍不就记住了?”
你看,在气死人这方面,闵琛从来不甘落于人后。
大概就是因为一个邻居“太懒”,一个邻居太勤奋,这两个人就算每天都有练习,却从来没有听到过对方的琴声。
闵琛就算拥有再好的音感和耳力,也绝对听不到无法传过来的声音。而戚暮就算是再拥有绝对音感,也不可能听到邻居每天就弹奏几十分钟的琴声——谁让他那个时候也在琴房练琴呢?
所以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流,真是越来越少了啊!
你说说就隔了一堵墙,咱们串个门、聊聊天,这可多好。
但是这两人硬是“同居”了一个月,还不知道:自己有个邻居!
……
夜色低垂,朦胧黯淡的月色被绚烂耀眼的灯光遮挡住,渐渐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