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
晚上我们挤在一起看四字弟弟的综艺,我一边看一边手贱地给小珞编头发,幸好小珞手边没镜子,不然她看到她被我弄得鸟窝一般的头发,非得打死我不可。
小珞说,“哎,林品,你真不更小说啦?”
我说,“宝贝儿啊,看来写小说这条路是走不通了,咱们还是开淘宝店铺卖你的耳钉吧,这个比较实在,也比较可能实现我们一年买车三年买房的宏愿。”
小珞说,“我还有点舍不得我的黑帮太子爷呢。”
“得了吧,”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为了给际涯塑造冷酷人设,写出来的那些瞎七瞎八的台词没把我给膈应死。其实后面我还构织了好多剧情,什么一百零八章后我向你表明心意啦,什么际涯逼得你进精神病院啦,什么沐树对际涯的隐忍又绝望的爱啦,哦,现在耽美文可有市场了。但是啊,”我打了个大大的呵欠,“没办法,编不下去,你知道的,睁着眼睛说瞎话不仅需要厚脸皮还要好心脏。”
“哎呀,”小珞尖叫起来,“你还没把叶秋写死呢!”
对了,其实整个故事的灵感,源于我和小珞一次找兼职的经历。那个给我们面试的经理,真长得很帅,在他起身离开房间去给我们拿入职申请表的短短三十秒内,我和小珞脑补了一出黑帮太子爷和人民警察和女大学生之间的爱恨情仇nuè_liàn纠葛,于是回来的当晚,我就申请了晋江的账号,写下了《你若无心我便休》的第一章,但是一段时间过去了,当初那股胡思乱想的劲早没了,而且除了小珞和彭彭,都没人看这小说,气得我哟,撂挑子不干了!
小说中的叶秋当然是以给我们面试的经理为原型,这家伙真是空有一副好皮囊,骗走了我们两百块的服装费!气得小珞一直叫着要在小说里整死他,在一个星期三的化学实验课上,小珞忽然把一个白色的瓶子摆在我面前,说,“记住,这个叫草酸,有毒,在小说里,你就拿这个毒死叶秋!”
慌得我急忙把那瓶草酸推得远远的,生怕殃及无辜。
这该死的经理惹火我们的远不止这一件事,他犯下的另一件罪恶滔天的事是侮辱我家凯宝!
我们因为工作缘故加了那个经理的微信号(直到现在我们都不知道那个该死的经理的真名,神不神奇?),某一天,那个经理可能出门时候脑子磕门上了吧,忽然发来消息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我当时正上着日语课,在相册里翻了一张我家凯宝的照片发了过去,一脸臭屁十分不要face地说,“就是这个。”
“你男朋友好帅。”
“那当然咯,”我当时十分陶醉,“不仅如此,他还什么温柔,唱歌也很好听。”我还心情大好地配了个笑脸的表情。
“跟他分手,跟我在一起。”这个中二经理开始霸道总裁上身了。
“怎么可能,我们那么多年的感情!”我俨然十分入戏。
然后,这经理甩出了一枚重磅炸弹,“他是掏粪男孩好吧?”
毫无疑问,我盯着手机屏幕冷笑三秒,删掉了他。
我十分悲哀地转向小珞,“怎么我们凯宝的名气已经到了老少咸知的地步,连这个一看就是高中没毕业的经理都知道他!”
小珞安慰我,“好歹小凯也是上过春晚的人,经理当然知道他咯。”
也是,这样一想,我舒畅不少。
犯下这两桩罪的经理,在我们这里自然被判死刑,“土土”的原型子子同学,继续重口味,“让他被人□□!还是被一个男人□□!先奸后杀,警察发现尸体的时候他□□,这是我能想到的对于一个男人最毁灭自尊的死法。”
我们寝室的剩下三个人毛骨悚然地看着嘿嘿冷笑的子子,在心中暗自做了决定,以后惹谁也别惹王子恺,否则你一定死得很惨。
叶秋没死我固然有点遗憾,但是这遗憾与甩掉一个烫手山芋的那种如释重负比起来,可以忽略不计。
我告诉过小珞,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说里的人物一次又一次地进入我的梦境,他们没有明晰的轮廓,都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但是我有种强烈的直觉,知道谁是谁。
际涯。沐树。宁天。小莫。念璇。夏夏。叶秋。
他们的身上有一股属于自身的独特味道,冲入你的鼻腔,让你无从防备。
多少个夜里,我打着喷嚏一脸惊惧地醒来,看着外面的路灯光投进我们几平米的寝室里,擦擦脑门上的汗,然后打开手机,一看,凌晨两点半,想起《爱情公寓》里的凌晨两点半没回家准没好事,心里莫名有种恐惧感,然后,我做三次深呼吸,接着倒头就睡,待到天色大亮时醒来,梦里的那些忧惧,已经无影无踪了。
但是小珞对于我的弃坑表示过怀疑,“林品你不会是为了腾出时间写你的同人文才弃坑的吧?”
我有些心虚,“哪有?再说了,我最近没有在写同人文好不好......”
小珞用食指戳着我的心,“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这样的小九九。像你这样买不起专辑看不起演唱会的穷妞,就只能靠写点同人文来满足你那可怜的少女的幻想了。”
我拨开她的手,“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可怜,我好歹也是买过爱豆同款的好不好?”不过我一看小珞床上的十多个小努力的玩偶,顿时认输,“好吧和你一比我所做的却是微不足道。”
晚上上床睡觉之前,我打开电脑登入晋江看了看《你若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