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志绷着脸,突然不悲不喜。
“我知道二十五年前,你第一次彻夜不归是和谁在一起,也知道你在外面的两个野种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她面容平淡,仿佛是在说着别人的故事。
她怎么可能没有伤心过,失望过,她都不知道自己这二十几年来是怎么忍下来的,她装着贤惠和大度催眠自己。并试图挽回庄志的心,更是为了儿子庄宁着想,却没想到对方就和脱缰的野马一样,再也拉不回来了。现在回想起来,连她自己也无比唾弃自己。
到后来,她麻木了,不想争了。庄志给她的创伤尚且可以忍耐,庄宁却伤透了她的心,被亲生儿子嫌弃的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有时候她甚至在想当初怎么不把他直接掐死。
想到这里,杜书蓉念了一声佛号,静心,静心。
庄宁冷着脸,声音里带着一丝厉色:“妈,你说这些做什么,这里还有客人。”
杜书蓉抬头看向庄宁,面无表情,“这几年你帮着你爸隐瞒他的行踪,他到底给你灌了什么mí_hún汤,你竟然会这么对待你的亲生母亲。我想想,大概是他立了遗嘱,承诺了会把公司留给你,所以你当然会站在他那一边。对吧,我知道你最想要的就是这些。”
庄宁一口气堵在胸口,被杜书蓉揭穿了心思让他有些恼怒,几乎是脱口而出:“那有怎么了,你现在这幅样子,爸只不过是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误而已,你又何必斤斤计较,你始终都是庄家夫人不是吗?”
杨建国瞪着眼看着庄宁,恨不得一巴掌糊上去。
这是亲生儿子吗?粪坑里捡的吧,要不然脑子能被屎堵了?
杜书蓉两眼冰冷:“罢了,就当我没你这个儿子吧。”
她认了,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现在的遭遇全是她自食恶果。
她回头看向庄志,“我厌了,厌了这种装模作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日子。我打定主意要离开这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只是临走之前,总得送你一份大礼不是吗?”
她顿了顿:“我送你的皮带不错吧,我精心准备了两个月,花了不少的力气呢。对了,忘记告诉你,赤脚医生只是我父亲的副业,他的主业是风水先生,而我,多多少少学了一点。”
庄志耳朵里嗡的一声,如同被尖针刺了一下,浑身颤抖不止。他回过神来,顾不得叱骂杜书蓉,手忙脚乱的解开腰上的皮带。
他把皮带远远的扔出去,指着杜书蓉,瞋目切齿:“贱人——”
杜书蓉却说道:“你该庆幸,我没有直接对你出手,要不然现在你哪有这条命站在这里。亏得你那女秘书一用就是二十五年,还有那个在你身边做实习助理的儿子,还在读高中的女儿,你也该谢我没有下狠手,只是让他们一不小心出了点意外。”就当是她对庄志最后的仁慈。
她拄着拐杖站起来,“小桃,把行李箱拿出来,咱们收拾收拾,是时候离开了。”
“你,你休想——”庄志气急败坏,跟着站起来。
杜书蓉扭头看了他一眼,眼里不带一份热度,冷的可怕。庄志下意识的一抖,手指僵在半空中。
杜书蓉指挥着小桃将客厅里庄志父子看不上的摆件全部收了起来。杨建国识相的把阳台上的茶树抱起来跟在她身边。
明堂聚水,金星临阁,九宫飞星,都是主财运亨通,大吉大利,一环连一环。注定一辈子平庸的庄志父子怎么会有那个命格承受这样的福报,说白了都是杜书蓉蠢的可以,以法器为阵脚,自己的寿命为阵心,硬生生的扶起了庄志。
庄志能有今天,全是托杜书蓉那张满是皱纹的脸的福,偏偏他们最为嫌弃的就是这一点。
现在杜书蓉收回了布置九宫飞星阵的全部法器,没有她撑着,不超过两年,杜家就会彻底落败。
对于庄家的结局,于江一执看来,她终究是心软了。
只是他不是当事人,然而不好插手她的决定。
走出大铁门,江一执对杜书蓉说道:“夫人现在应该没有合适的地方去吧,我那里倒是还有空地方。夫人如果不介意的话,可以先去我那儿落脚。”
杜书蓉深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满是污浊,她笑着说道:“那就多谢前辈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尸油和猪油的鉴定,据说尸油滴在水里呈半月形。
ps:其实米糕那段真的是感情戏,为什么你们不相信,木有爱了(捂心口!)
第44章
杜书蓉将手里的一座金蝉送给了杨建国, 又往他家走了一遭, 用这尊金蝉给杨家布置了一个小型的聚财风水阵, 然后就顺理成章的住进了杨建国家旁边的空别墅里。
江一执隔壁的小花园终于建成了, 杨建国特意找来了一批长势正好的花果苗木。明明是不同的地域,不同季节开花的花苗, 偏偏到了这儿之后, 争相斗艳。
这可乐坏了蜂王, 也不知道它又从哪儿拐来了一堆手下,催促着江一执给它弄了两个蜂箱, 便浩浩荡荡的向花园子扑了进去。
估摸着过不了多久,江一执就能吃上自家酿造的蜂蜜了。
上午的时候,杨建国特意往江一执这儿跑了一趟,一是给江一执说了一下地下拍卖会的事情, 他觉得江一执肯定会感兴趣;二来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