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首辅的不满,另一方面是都察院那帮言官群情激涌,喊着要为同僚伸冤,换了隆庆帝在位,定会惊慌失措,犹豫不决,能拖就拖,但落在朱翊钧手上,他却采取了截然不同,让众人都大出意料的方式,不退反进。
万历五年十二月,皇帝亲自起草言事十法,改革都察院。
在那之前,都察院的主要职责是“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说白了,就是百官里面,看谁不顺眼,就可以弹劾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江湖,而人心都是肉长的,所以纵然御史选拔再严格,也逃脱不了御史变成党争的工具,今天关心皇帝私生活,明天怀疑哪个武将有造反的野心,建设性谈不上,但破坏力往往是强大的。
有鉴于此,朱翊钧明确提出一个概念,非证据确凿不可纠劾,并且将都察院的工作内容分成两大块,其中最重要的一块,就是反贪。
明朝官场贪污成风,要反贪,得先立法,过分严厉不行,太放纵也不可,而且,官员俸禄本身就很低,这就连带着要改革官员俸禄制度,现在国库收入增加了,要增加俸禄倒也不难,这是反贪的一个基本前提,否则你不让他们贪,他们连基本生活都没法维持。
为此,朱翊钧制定了一个详细的规则,除了提高官员薪俸福利之外,又接受赵肃的建议,规详细划定受贿行贿,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具体标准,反贪的对象,不仅是官员,还包括官员九族之内的亲眷。
其次则是纠正官员作风,这也划定了明确的范围,而非像以往那样捕风捉影,信口开河,包括违反大明律者,苛待百姓者,冒用政绩者等等,都作了具体的分类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