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这是听到动静出来看的程昼。
腐朽的箱子里盛满了黄金,除了被泥土沾到有些污脏外,可爱的倾国倾城。
夏达两眼放光崇拜的看着安静喝茶的师迩,狗腿的凑上去,“这明前龙井用谷帘泉水来泡才好喝,谷帘泉水清、冷、香、柔、甘、净、不噎人,取水煮茶,其蒸汽如浮云蔽雪。路上不便,回头我给您好好泡一壶。不瞒您说,我点茶的功夫那是一流的,可是连皇上都称赞过的。”
“您坐这么长时间了,腿麻吗?腰酸吗?肩膀痛不痛?我推拿也是一把好手,您要不要试试?”
一盏茶不到,“您喜欢玩儿点什么啊?蛐蛐,斗鸡,鹦鹉,牌九,蹴鞠,马球,京城里头没什么玩儿的是我夏达不精通的。到京城我陪着您一一玩过去您觉得怎么样?”
聒噪的不行,师迩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淡淡的说,“往西五十四里,山崖过半处有个山洞,里面的黄金宝石是这箱子里的十倍。”
“真的呀?”夏达受宠若惊,笑的见牙不见眼。
“不过,你们不是要赶路尽早回京城么?有日子绕路吗?”师迩眉眼弯弯,多了些邪气,像小孩子恶作剧的狡黠,整个人生动起来,往日因为诅咒的被迫沉寂终于压不住天性的活泼了。听上去倒像是很是认真的再替他们烦恼。
“少爷?”夏达充满期待的转过头看着自家少爷。
程昼不咸不淡的看了他一眼。
夏达眼里的期待一点点消失了,半晌,抖抖肩膀,垂下头老老实实的赶马车去了。
因着不差钱的缘故,程昼也不是那为钱所困的简朴性子,夏达更手松的是个无底洞,故此一路走来颇多奢靡,脍不厌精食不厌细,光是为师迩买的衣服都堆满了半个马车,眼看越买越多有把人埋起来的趋势才不得以收敛一二,遇到极喜欢的才留下来,没地方放的稍稍逊色的衣服都被施舍给路边的乞丐了,倒是得了几句真心不真心的祝福。
师迩初入人世间,大面上的事情有所了解,细节处就不太懂得分辨了,所以那些衣服里大多为女装师迩也是完全不知情的。只觉得衣衫清贵繁艳倒也不讨厌,每每在夏达期待的目光里也就穿了,夏达自是赞叹不已不提,程昼有时也会看着师迩愣怔一下表情温柔,“大概这就是凡人眼中的美丽吧。”师迩这么想着。
几日下来,程昼与师迩关系再不是表面上的和平了,毕竟养条狗都有感情,加上同命契的缘故,两个人都能感知到对方一半的身体,仿佛是一个人的两个半身,在特定的时刻,恍惚融为一体,也渐渐进入了一个真正的和平期。
睡着的师迩才有点真正的小孩子的样子,安然恬阔,不再有被沉重的背负逼迫着急剧抽长的坚韧。每一分每一秒,程昼都能从同命契上感知到师迩灵魂上的灼痛,经过这么多次的试探,程昼也渐渐摸清了同命契的规矩,彼此感觉在一定程度上共享,身体上却不会同时出现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