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走走停停,到了晚餐时间,约翰他们才到了肯塔基州。约翰把车停在了一个可宾加油站的对面,那里有一家餐厅。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他看到餐厅门口停了几辆联邦快递公司的卡车。前世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跑长途的时候不知道应该吃什么,那么跟着卡车司机们走就对了。这些整天奔波在路上的卡车司机们总能找到便宜又好吃的地方。就在这吃吧,趁机还能跟公司的基层员工们聊一聊,这也算是“微服私访”了吧。
约翰一边脑补着乾隆爷下江南的派头,一边带着妻女推开了餐厅的门。突然,他闻到了一股似乎十分熟悉的香味,再一看餐厅里顾客们桌上摆着的炸鸡和厨房柜台后面忙活着的那个中年胖子。约翰反映过来了,这里不就是肯德基的前身——山德士炸鸡店么。那个在厨房里忙活着的胖子是大名鼎鼎的“肯德基爷爷”。
这辈子居然有幸,能吃到上校先生亲自做的炸鸡,想想约翰都觉得有点小激动。这会儿要是有手机,他已经冲上去拍照发朋友圈了。好在这段时间,他多少对这些出现在自己生活中的“历史名人”有了一些抵抗力。毕竟连总统都见过了,何况一个卖炸鸡的上校。
约翰一家坐下来不久,他们点的炸鸡就端上了桌。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约翰一边吃一边回忆起前世小时候第一次吃肯德基的情景。那时自己还在上小学,是父母带他去省城看望一个生病住院的亲戚时吃的。大学时有一个北京的师兄曾经跟他说起过,80年代末肯德基刚进中国时,把第一家门店开在了前门附近。那时候**广场上每天会排起两条长队,一条队去纪念堂瞻仰毛爷爷,一条队去吃肯德基。
看着餐厅里熙熙攘攘的顾客,约翰不经想,现在山德士上校先生应该还没有开始搞加盟连锁吧。这么有“钱途”的生意他是不是应该也掺一手呢。虽说约翰现在自己没钱(是个欠了银行几百万的大负翁),但阿黛尔那笔15万美元的嫁妆一直没动过呢。要不要投资一把?就当是替阿黛尔理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