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脸心脏病发的模样,指着那句话:“你读读,再读读。”然后不给她出声机会,立马辩道:“大雁北回万物生就是说北方的春天到了,大雁回来了,万物复苏了。春风几度再缝君是指春风还要再刮回来几次我才能再见到你?”
哦……。“就是说那是几年前的一个发生在北方的春天并且有春风吹过,大雁飞过的?你十分怀念,想要再见他一次?”
“……”我吓的不轻。
不可置信道:“没有春风。。。没有大雁。。。也没有几年前。。。”
拿着素描让她看清楚日期力图证明自己的清白:“你看落款是3月22日,是我刚画的。那个我喜欢的人他在这个春天走了,我只是说哪个春天我还能再见到他。你看,我真没同他有什么。他都不知道我喜欢他,你毁了我的清白不要紧,千万不要毁了他的啊。”
说完心里酸酸的有些惆怅,果真有个的话,还真是期待。而不是他独自划过我的心上,还没来得及有过往,就已经后会无期。
徐志摩说过,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可我一向觉得什么不求的不是傻子就是白痴,像柏拉图式的人物一定是逆生生物,脑残程度不可正向理解,就连和尚养大的仓央嘉措都没那么无欲无求。
可是偏偏有这样一个个人,他在我十七岁的秋天到来,在我十八岁的春天离开,正是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见,就像某种必然的偶然攫住了一颗怀春的少女心。然而,他像是一个不小心路过花园的少年一样,并不为繁花吸引,没有留恋没有徘徊,取次花丛过,片叶不沾身,而我只是被他衣摆拂过的一朵小小野花,懵懂未醒,来不及盛开,他就已经走过,不曾留意。于是在我尚未懂得有求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只能不求。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但却依然在我最美的年华里沉迷,为你忘了我自己。
后来熊小雯对着那副素描看了半天,半是惊讶半是好奇的答道:“原来是暗恋啊,刚认识的?他是谁啊?”
我本来一阵心虚,担心她认出来,虽然画的是侧面,还有些写意。但那样朗朗卓卓的风采,我还能认识几个?听她这么问不由哑然:“你不认识?”
大概声音里有几许不可控制的虚惊。她看着我半是审问道:“我认识?”
那就是不认识。我立刻满血复活,亏我怕她认出来,毁了他的清白,真是白担心了。于是淡定的拿过素描放好。确定一定以及肯定的答道:“不认识。”
哦……。“暗恋啊,怪不得老是春天来春天去,说来说去不就是思春嘛。”一副很正常,我知道的样子。并洋洋得意的赋诗一首:墙角一棵杏,春来发几枝;思君不见君,天涯沦落人。
我即刻原地阵亡。不是她中文水平不好,只是好的不太一样。
同时我也抑制不住的脸红,有时候不是害羞不好意思,而是有些人一旦想起,心就会不自觉的沸腾。
后来她顺便赠了我一个外号jiao春春,顾名思义就是一脸春情。我十分不爽并为这个一听就让我心虚让别人遐想的昵称抗争了很长一段时间。
再后来,两个十八岁的姑娘并没有因为那个很挫的绰号向天敌进化,反而就像有了共同秘密一样迅速朝反方向发展,好成了穿一条裙子的闺蜜。与时下流行的好基友可以媲美为百合党。
分别了一个暑假,真是有点想念这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了。找了个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下。这门课选修的人还真多,估计有很多大二大三的。趁着还没上课,给熊小雯去了个短信:“小熊熊~你赶快给我滚回来!我打赌,你肯定又圆了不止一圈!”
一。二。三。盯着屏幕等短信。未回。估计这丫的还没睡醒。
作者有话要说:希望有人喜欢吧 那就是我写下去的动力 呵呵
、2
耳边突然寂静了,有踢踏轻响,鞋底踩过地板规律的摩擦声。
惯性的抬头,或许,我想,这个惯性应该被培养的再慢点,就像一个美女袅袅娜娜的抬头瞬间就让别人惊艳错愕而不至于让自己的表情成了错愕不及的一方。但谁惊艳,谁错愕又好像其实早已注定。
他回来了。
在我不知道他会走的时候走了,在我不知道他会回来的时候又回来了。可是从头到尾,我又知道什么呢?谁又知道有这样一场独角戏呢?他那样的人,为他上演这种独角戏的人又何尝止我一个呢?他甚至不记得我。
这样的问题,过去的那段时间我问过自己很多次,抑制不住的卑微,想叫自己认清现实,别作那痴情女子的烟花模样,灿烂却寂寥。我应该活的像个现代姑娘,潇洒珍重,厚待生活,喜欢的前提永远是对方先喜欢自己,更喜欢自己。这么长时间,我都做的差不多了,若真是后会无期,大概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功亏一篑。但此刻这样真实,让我想恍惚都不行。
像是谁打开了阁楼的天窗,阳光倾泻下来,尘埃在光束里旋转,被束之高阁的爱慕带着新的热量卷土从来。我在回忆的心动里无所适从。
三年前,十七岁的秋天。大一新生的军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