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二,开放国有部份田地买卖,交易者需向国家申报并上缴赋税。以往田产为永继法,不许买卖,以至私相交易,与国无益。或者干脆强取豪夺,动摇国基。设田令交易细法,严格规定交易程序,各地央集细管,由监察监督。
其三,废除凌迟,腰斩,,车裂等极其残酷重刑,将族灭大罪由十九条降为九条。
其四,科举制向全国各阶层开放,贱籍出身者也可以参加,不需要再经由地方推荐。
新法当中的一些法则压制了贵族的利益,缓和了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锦泰已经历经六朝,宣平为第七朝,六朝之间,已经有一些世族大家盘根错节,新法的推行,限制了一些世族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