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蓝仿佛永远停留在初识时,白驹过隙,楼千弦已能轻易将比他矮一个头的洛蓝圈入怀中,或打横抱起。心念一动,他也顺从心意,把赤足的洛蓝抱至案前,为其挽发。
亲近的时间长了,楼千弦很快就注意到洛蓝的喜厌。比方说,洛蓝从来不喜行走,对穿鞋更有本能的抵触。一人独处时,如非迫切需要,他更倾向卧榻凭窗,或是赤足而行,俗世的污垢无法玷污神体,故而足尖一直维持着婴孩般的淡粉色调。
怀揣那样不能言明的情思,若非有旁人妨碍,楼千弦几乎不给他任何下地的机会。洛蓝太轻了,就像一缕意外落下的霜雪,稍微失神松懈,便会回到天空去。
楼宅的人随了陆宣的心大,又有被陆宣挨个科普教育,晓得了洛蓝的身份,并且迅速对少爷惊世骇俗的行径习以为常。大伙儿哪个不是从鬼门关走过一趟的人,俗世那些框框条条算什么。所有人都见怪不怪了,但齐叔心坎里仍存有隔阂,无法跨过,即便如此,他亦不敢逾越,掺和少爷的私事。
“……真是,他妈太刺激了。”姝儿看着那对狗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