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的人已经很少了,尤其知道最近不安全,即便那些习惯夜晚开始生活的人也改变了作息,又或者,换个寻欢作乐的地点。因此,谢牧在街上晃了好一段时间,碰见的人十根手指都数得完。
警局听到的话再次回响在耳边。
“凶手是名高个子男人,戴着一顶黑色帽子,棒球帽还是针织帽来着?穿着长长的风衣,戴口罩遮住半边脸,一看就不像好人,不然谁夜里还戴口罩在街上晃悠?”
“对,我也看到了,身材有点胖,好像有点驼背。走路的时候谁都不看,不小心跟人撞着了,那看过来的眼神怪瘆人的。”
“警察先生,警察先生,我看到的才是真的,那是一个头上长角的男人,他的眼睛在夜里会发光的!”
谢牧的视线探照灯般,每过来一个路人,他就盯着人家紧看,被骂神经病也毫不在意。有个别脾气暴躁的,握起拳头想给他一拳,被同伴拉住,小声快速地说几句加快脚步远离这个神经病样的男人。
谢牧想,我不是神经病,我只是想找到凶手给自己妻儿报仇而已。
发生凶杀案的地方虽然在同一个方向,但离织井街有段距离。谢牧听到了警笛声,却没放在心上。在他看来,那个残忍杀掉自己妻儿的凶手,不会离开这个地方,他还会继续在这里寻找下一个猎物。
谢牧甚至希望,凶手能把他当成下一个猎物,这样,他就不用费心寻找凶手了。
“喂,你在这儿干什么呢?我看你在这里游荡很久了,快点回去吧,现在这个地方不安全。喂,我就说你了,听到没有?”
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朝谢牧走了过来,年纪不大,还是个大男孩,走路一颠一颠的。脖子上挂着幅耳塞,穿黑夹克,破洞牛仔裤,头上戴一顶黑色棒球帽。嘴巴上,戴着口罩。
他手里提着一袋药,说话时不时咳几声——看起来是感冒咳嗽,大晚上跑出来买药的。
谢牧慢慢转头看向他,眼神有些呆愣,盯着他的脸,眼睛一眨不眨。
难得发回善心,却碰上个精神有问题的。小混混不耐烦地皱了皱眉头,在心里骂了句脏话。提醒一句也就够了,他还没那个耐心将好事做到底,送人回家。
“快点回家吧,碰上杀人魔可不是好玩的。”
说着转身不再理谢牧,自己回家。
杀人魔?
所以是用这样的方式接近受害者的吗?假装关心的靠近,在对方放松警惕时断然下手?没想到做出那样残酷事情的凶手,竟然长了副大男孩面孔,怪不得警察怎么找都找不到。
看,报仇的事还是要自己来做才好,不然,今晚不就又让凶手逃掉了吗?
谢牧一边想,一边靠近那人背后,那人有所察觉,扭过头来问他:“你跟着我干——”
声音戛然而止,他瞪大双眼望着谢牧,然后视线缓缓往下,看着那把插进肚子的匕首,慢慢抬起头又看向谢牧。
“你——”
谢牧把匕首抽出来,再次扎进去一刀。
那人只说了一个字便又被截断,再发不出半点声音,手里的药“啪嗒”掉在了地上。
——
几乎半城警力搜索一夜,依然没有找到那名凶手。孟衍在离开那条步行街后,也很快得知凶手再次作案的消息,他打了庄笙的电话没人接,当下没有丝毫迟疑地赶往案发现场。
堂屋里,尸体已经被搬走,只是满地的血没有擦洗,血腥味恐怕要很长时间才能散尽。史柯进去的时候屏住呼吸,四下里扫视,却被那些血淋淋的符号刺得眼睛生痛。
“他留下这么多五角星到底有什么用意?这满墙的五角星肯定花了很长时间,否则的话,这家儿子回来时,恐怕凶手已经完成肢解了。”
“是倒的五芒星。”庄笙面色虽然有些发白,神情看来却还算平静,他听了史柯的话纠正一句,看向认真解释,“西方古文化中,人们迷信五芒星可以阻止恶魔和恶灵的侵犯。而尖角向下的倒五芒星,在基督教内指代地狱,是邪恶的恶魔符号,亦代表撒旦。”
庄笙一边说一边走近那堵涂满血色符号的墙,抬头一排排扫过去,“理查德.拉米雷斯崇拜魔鬼,认为自己是魔鬼家族的一员,杀人前逼迫受害者发誓热爱撒旦。凶手作案时诸多细节与拉米雷斯一致,他或许是模仿拉米雷斯,或许不是。”
史柯越听越糊涂,“什么叫或许是又或许不是?还有你之前说的‘或者是一个人,或者是几个’又是什么意思?”
庄笙回头看向他,很平静地问:“你还不明白吗?这几起案件都是同一个人所为,而他不只是模仿历史上著名凶手那么简单——他的身体里同时存在着几种人格,而这几个人格,或许把自己当成了那些杀手本身。”庄笙顿了顿,在史柯越来越惊愕的表情中,缓缓说道:
“所以,这不是模仿,而是多人作案——虽然这些‘人’存在于同一个身体里。”
史柯完全惊呆了,脑子一下都转不过来。
“多、多重人格?”
庄笙平静地点点头,没有去管震惊迷茫中的史柯,转身继续研究墙上的符号。
孟衍来的时候,便正好看到一脸傻相的史柯站在堂屋中间,深受打击回不过神来的样子。他只瞥了一眼便没再关注,视线定在屋里另外一个人身上,上上下下扫视一圈,见庄笙无事,在心里松了口气。
“笙笙。”孟衍一声轻唤,惊醒沉思中的庄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