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那狼死了,我就把他脖子上挂着的狼牙抢了。准备离开时,不知道怎么魔怔了就把那小狼也带走了。”
“从四川一直作战到西藏边缘,长达十多年作战,那小凌狼倒是长不大似的,跟条小狗一样每天待在部队里跟那群警犬玩得开。明明我早应该死去的,身体却比起一般人更加强健。我知道是那狼牙的功劳,便想着把狼牙带回家里,若是这样,以后便不存在什么诅咒的事情。谁知半夜部队出战被凌狼群围攻,两败俱伤,我差点摔死,截了肢送回a市。狼牙没了,那头小凌狼也不见了。我付出一条腿的代价。”
“只不过佩戴了那狼牙十多年,我就活到现在。我已经活够本了,这辈子手上都是凌狼的血,偿命也该我来偿。你们小孩儿的路,就让你们自己走吧,我一老不死的总该给你们腾腾路。”
钟韵文听得喉咙酸涩,半跪在老爷子面前,说:“爷爷……”
老爷子却不再言语,甩甩手让钟韵文出去。
钟韵文手里拿着早已经干掉的毛巾回了房间,豆晏趴在床上睡熟,背后细密的汗珠也干了,十六七岁的年纪就这么老成,也是这个时代逼的。谁不是被这个时代逼着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