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有谈过恋爱。」虽然是跟小学的同班同学识玲珑,又因为他跳级跳得太神速而只同班半年,但他还是谈过恋爱的男人,才不是孤独缺口中的小鬼哩。
「小孩子的恋爱,不算数。」
「我……」正想要反驳的风莲才刚开口,马上就想到自己才十岁出头,不管怎么谈恋爱,很明显都是小孩子。
「你们两个能不能安静一点。」蝴蝶君真想给这多嘴的一老一少各一刀,让他们安静一点,「有没有听过最高质量?」
「我又不是冷气机,要安静做什么。」风莲挑起眉,完全不认同蝴蝶君,的话「不能,人不能用嘴巴跟死了有什么两样。」
「乖孙子你今天讲话就数这句最动听,啧啧。」孤独缺也不甘示弱地插上一句话。
「好了,好了,先安静一下。」一步莲华拍拍三人的大腿要他们安静,然后对着色无极说,「你喜欢的应该不是蝴蝶君、也不是公孙月吧?」
「什么意思?」色无极一脸迷惑。
一步莲华拿起桌上的坦布兰蛋糕,对着色无极解释,「坦布兰是一种很特别的蛋糕,因为白巧克力有很重的牛奶味,吃起来像是小孩子才吃的甜品,不适合当作蛋糕,更不适合当作结婚蛋糕。用来装饰和填充的红醋栗单吃起来味道太酸,甚至连当作果酱也不是很适合。里头脆片是特别做的,单吃起来很甜,容易腻。」
「所以?」这么长一串蛋糕解说,难道是一步莲华要推销自己蛋糕吗?
「坦布兰很受欢迎,但是个别分开来并不好吃。」一步莲华将蛋糕放在她的身前,「妳喜欢的,是蝴蝶君和公孙月在一起的感觉。」
色无极愣了一下,她喜欢的是蝴蝶君和公孙月……在一起的感觉?
不、不,她喜欢的是蝴蝶君。因为他喜欢蝴蝶君追求公孙月时毫不在意面子的低声下气,却在公孙月需要保护的时候又变得强大无比;她喜欢公孙月面对蝴蝶君的时候,重视对方的同时也能保持自我的样子;她喜欢公孙月和蝴蝶君之间又是情人又是朋友,永远能陪伴在一起的样子;她喜欢……
忍不住苦笑,到了最后,自己喜欢的到底是什么呢?
也许……正如一步莲华所说。
她想要捅蝴蝶君只不过的理由她不希望蝴蝶君和公孙月结婚,只要不结婚,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当个小小的、名义上的第三者,她可以跟在他们的身边,陪着他们哭、笑、和他们一起玩耍胡闹,偶尔抱着公孙月让蝴蝶君气得吹胡子瞪眼,偶尔戏弄一下蝴蝶君让公孙月悠然的表情裂开一角。
恋爱不是为了拯救苍生也不是为了拯救谁,而是为了自己。她想要的,其实是在蝴蝶君和公孙月的故事里,当个完美的女配角。
「你们讲完了没?」一直闷不吭声的蝴蝶君打断了一片感动的沉默。
「讲完了。」色无极抬起头来看他。
「那我可以走了吧。」蝴蝶君心急地站起来要去追公孙月和袭灭天来,但才刚坐起身就觉得头晕……脚步不稳就向后倒。
「蝴蝶君。」
不知道是谁叫他的声音。蝴蝶君没听得很仔细,只感觉到自己落入了某个人的怀抱里。眼前白茫茫一片,背对着光线的人看起来有一种见到佛祖或是上帝的感觉,泛着金光。
哇咧,他该不会因为这点小伤就要死了吧?
用力地推开扶着他的人,蝴蝶君说,「今天是我和阿月仔的婚礼,就算是佛祖也得给我排队。」
景色飞驰。
公孙月思考着是不是应该叫袭灭天来可以停下来了。毕竟这么一路往大海和夕阳冲过去,怎么看都有点像是爆笑剧才会出现的画面。毕竟是她的婚礼,她还不想变成亲朋好友的笑料──虽然说也差不多了。
「你跑那么快可以吗?」知道袭灭天来不可能真的把自己带出一剑封禅的民宿,所以让这个男人抱着她到处跑其实也蛮有意思。
「不想跑就停在这里好了。」袭灭天来很干脆地把人放在沙滩上,自己也坐了下来,顺便打了个大哈欠,「让我睡一下,有人来再叫醒我。」
「要我叫醒你可以,不过在这里睡好吗?」公孙月边说边拿起当时随手抄起来一瓶香槟,原本是要用来打袭灭天来,现在好像可以派上其它用场。开了瓶自己先喝一口,「九八年份的香槟,虽然不是最好但也还不错。」
「你对香槟有研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袭灭天来手枕在头底下开始和公孙月聊天。事实上,除了这一次意外当了公孙月和蝴蝶君的伴郎之外,他和这两人根本就不认识。
「略有研究。」公孙月将酒瓶递了过去,「要喝吗?」
「当然。」袭灭天来接过一瓶子一倒,半瓶就这样进了肚子。标准的用矿泉水来洗米,嫌椰子水不清彻倒掉,牛嚼牡丹,沉香当烂柴……简而言之就是浪费,「还不错喝嘛。」
「是啊、是啊。」但像你那种喝法,真怀疑喝得出好喝还不好喝。
在公孙月的记忆之中,袭灭天来不像是会用这种方式喝酒的人。也不是说袭灭天来多有气质多有品味,只是这位前异度魔界第一杀手以智勇兼备闻名,除了遇上一步莲华后有点脱线之外,不该是这种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人。这种形象应该留给阎魔旱魃、狂龙一声笑、或是孤独缺这一类的角色,袭灭天来演起来鲁智深未免有点不伦不类,何况他也没有剃头当和尚。
正在思考是不是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