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我不吃不喝的伺候你,你就是这么个态度啊,没良心的!”
沈维笙已经可以无视他分分钟变神经病的特质,幽幽说了一句,“你离我远点我就谢天谢地了!“
莫炎跳脚,“你当小爷愿意搭理你啊,从此以后,我两桥归桥路归路,井水不犯河水!”
沈维笙凉凉吐出一句,“求之不得!”
莫炎愣了一下,心里闷着一口气,却也发泄不出来了,红了眼瞪了他半天,怒吼了一句,“你别后悔!”,然后冲出去,撞上推门进来的人,愣了一下,又吼了一句,“眼瞎啊你!去看眼科!”
来人足足愣了三秒,才笑出声来,“哥,你把人家怎么啦,那委屈的小摸样,啧啧!”
沈维笙心里正烦,不冷不热的说了一句,“不该问的不要多问!”
秦小岳撩撩头发,“得,我不问还不行吗?反正与我无关,说正事,我小妈也是就你亲妈正在赶来看你的路上!”
沈维笙凉凉看她一眼,“你告诉她的?”
秦小岳一笑,“哪能啊,老师电话都打到家里去了,能不知道吗?”
沈维笙皱眉,“老师怎么会有你家的号码?”
秦小岳抿唇,“小妈经常去学校找你的老师了解些情况!其实,哥,她还是爱你的!”
沈维笙冷哼一声,“不需要!”
秦小岳在心里叹口气,十几年的隔阂,真的就解不开吗?其实这么多年了,看得出来,小妈其实很想念沈维笙,只是,哎………算了,随他吧,忙转移话题,笑道,“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去买!”
沈维笙这才觉得饿了,“海鲜粥!”
秦小岳这才大步流星的走了。
沈维笙看着窗外的淅淅沥沥的小雨,脑海里的念头竟然是:那个笨蛋不知道带了雨伞没?想想又觉得活该,谁让他这么笨的。
却说莫炎从医院里出来,才发现下雨了,不停的咒骂,沈维笙,小爷真是错看了你,还学长会长呢,简直就是冷血无情的混蛋,王八蛋,生儿子没**,小爷瞎了狗眼才会觉得你是好人,被猪油蒙了心才会想和你好好相处……………骂累了,莫炎回头看看医院,莫炎的目光变得坚毅,揉揉酸涩的眼睛,头也不回的走进雨里!
☆、第十三章 所谓亲情
沈维笙的妈妈叫夏书,是一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后来凭借这出色的外表和成绩被一位无所出的企业家领养,改名杨舒,日子虽然过得富裕,可是杨家只把她当作一个摇钱树培养,比没有给杨舒关于亲情的印象,沈维笙后来想,可能就是因为如此,她才不懂亲情,或者是不相信亲情,可是理解是一回事,原不原谅又是一回事了。
后来杨舒邂逅了身为军人沈剑云,也就是沈维笙的爸爸,两个人一见钟情,慢慢的就走到了一起,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沈剑云家族在本地还是很有名的,杨家当然没有意见,于是顺利的结了婚。
后来就是沈家破落,沈剑云的父亲死于心肌梗塞,沈家失去了政治上的地位,沈剑云更是被沈家的敌对势力调到了前线,作了空军校尉,随时随地会为国牺牲的那种,这也是杨舒和沈剑云离婚的一个导火线。
而点燃这条导火线的正是沈维笙被绑架,失踪整整半年的事,杨舒不愿意过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毅然决然的提出离婚,沈家爸爸没有异议,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如果仅仅是这样,沈维笙最多当她是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普通人,可是后来,仅仅一个月的时间,杨舒就嫁给了本地很有势力,同样离异的秦风,也就是秦小岳的母亲,还把按照秦家老爷子的意思,把沈维笙的户口也转到了秦家,理由只是秦家没有儿子,这才彻底让沈维笙寒了心。
后来沈维笙通过多方策划,才把户口转回来,期间因为秦老爷子的各种阻挠,差点死了,于是沈维笙都会在秦老爷子的生日宴上送上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以示挑衅。而秦小岳对自家爷爷的卑鄙手段更是看不过眼,反而联合沈维笙一起,当真的防不胜防。不过也正因为如此,沈维笙讨厌秦家所有人,唯独对秦小岳就像对自己的亲生妹妹一样。归根究底,沈维笙最恨的人,还是杨舒。
所以当杨舒站在沈维笙面前时,也只得到一句,“滚!“
杨舒无法忍受他的态度,气的发抖,“我好歹是你妈!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沈维笙向来对待厌恶的人都会毫无留情的反击,“我妈十几年前就死了,你还是从哪来回哪去吧!我压根不认识你!”
杨舒不敢置信,“笙笙,你别这样,当初我也是迫不得已!”
唇角掀起凉薄的笑,沈维笙嘲讽,“笙笙?别这么叫我,恶心死人了!”
杨舒哭了,“我只是想好好活着,有错吗?你为什么不能理解!你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
沈维笙不为所动,“这样的亲情戏码不适合跟我演,因为你根本不懂亲情!”
秦小岳回来见到的就是箭拨弩张的两个人,不免尴尬,忙把气的发晕的杨舒扶出去,“哥的身体不好,需要静养,过一段日子再来吧!”
沈维笙拿着秦小岳买回来的粥喝着,事不关已的样子,哼,亲情,如果你真的懂亲情,会在我生死未明的时候忙着离婚,又会在我躺在医院时改嫁,不闻不问?这样的亲情他可消受不起!
☆、第十四章 重逢
沈维笙再次看见莫炎已经是一年后了,还是那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