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六点左右,我们一共讨得三十来元,可以买两个盒饭,还有两罐热咖啡。他对这成绩很满意。(提醒大家,地点是香港,物价比内地高,盒饭一个大概十元,普通500的饮料要6、7元。)
“我就知道我是天才,连讨饭都一学就会!”
他还高兴得很,我真不知道他此时的开心是装出来,还是真的。
自从上了长途车开始,他就真变成一个普通街头流浪者般,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还天真烂漫得超乎想象,笑口常开,仿佛他从来不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帮派老大。
而且还是个很爱弟弟无微不至照顾弟弟的好表哥!这最让我难以接受!
晚上我们就睡在垃圾堆旁边,相依而眠。
我睡不着,他却睡得打呼,脑袋还倒在我肩膀上,那表情纯真得如天使。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