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电吉他摸起来有一种温热的感觉,就像它不仅仅是个冰冷的乐器,而是与乐手身心契合的生命。
严欢触碰琴弦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微抖,他紧紧闭上眼,许久,才再次睁开。握紧手中的电吉他,严欢婉拒了旁边的人递过来的拨片,用自己的手指弹起来。
弹奏出第一个音的时候,嗡的一声,似乎是打开了心底的某道桎梏。
电吉他的声音清楚明亮,像是个斗志昂扬的年轻人在对这个世界叫嚣着自己的不屈服。它是斗士,是勇士,发出仓促激昂的声音,勾出人心底的每一分激情。
时而,它也会有婉转的音调,像蛰伏休憩时的雄狮,露出自己着温情的一面。
严欢技术尚粗糙,但是这样入情地弹奏下来,先不说别人,他自己心底就掀起阵阵波涛,心潮起伏。仿佛看见了一个新的世界,他可以任意呼啸、嚎叫、放纵,不用去在意任何人异样的瞩目。
弹完一曲,有些依依不舍的放下吉他,严欢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后背早已经汗湿了一大片。抬起头,于成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第一次弹电吉他?”
“……恩。”
“理解!我第一次的时候也是这样,激动得不得了!恨不得觉得整个天下都是自己的!”于成功感慨道:“不玩吉他的人,不会有这种感受的吧。”
旁边的人取笑他道:“喂,你什么意思?我们玩贝司和架子鼓,也是很有激情的啊!”
“没,我只是打个比方……”
与同伴玩笑打闹的于成功,又转过身对严欢道:“不用理他们!吉他的世界,只有我们吉他手自己懂。”
严欢看着眼睛里几乎都快要发出光来的于成功,第一次觉得他真的是一位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而不只是一个通向摇滚乐的踏脚石。他心里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些愧疚,但是同时也生出更多的豪情。
“j,吉他……不,摇滚原来是这么有趣的东西吗?”
j没有回答,心里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他想让严欢自己去了解世上这个独一无二,能够打动灵魂的音乐。
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几个人才近乎脱虚地从练习室内走出来。
于成功去和老板结账,严欢则是默默注视着在他们出来后,另一个急匆匆地窜进练习室的乐队。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脸上,他都能看到对音乐、对摇滚,永不停止的爱与热情。
当他把这句话对李波说的时候,李波见鬼一样地看着他。
“你瞧瞧自己的脸吧,和那些家伙们没什么两样!”
严欢一愣,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竟然在嘴角摸到一个大大的上扬的弧度。
原来他竟然是这么开心?
这样畅快淋漓的笑,究竟是多久都没有过了?
他无视李波调笑的目光,自言自语道:“是吗?我竟然已经这么喜欢它。”
李波被他那痴呆的表情几乎都快吓呆了,拼命在严欢面前晃手道:“喂,你没事吧?怎么像着了魔一样!”
“是着魔了。”拽下李波的手,严欢想,对吉他着魔并不是一件坏事。他在脑海里呼唤老鬼,“j,我想已经找到自己最想要干的事了。我要继续弹吉他,有一天组建自己的乐队。”
“是吗?那就坚持下去,你会越来越爱它。”
老鬼的话一语中的。
摇滚会让所有爱上它的人,都如魔似毒地,再也无法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电吉他与吉他。
世界上最早的电吉他,诞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一般吉他是通过木制的共鸣箱发音,而电吉他没有共鸣箱,是通过电磁拾音装置连接扬声器发音,就等于插了个小喇叭一样。
所以电吉他比起吉他薄了许多,表现力更强,渲染力更强。毕竟是现代科技的产物嘛~
电吉他也分不同层次和品牌,比较有名的几个厂牌例如g,h等等。史上最牛逼的吉他大师,吉米·亨德里克斯就使用ferr。这位左手吉他大师可是名留青史的人物啊。
当然,也并非善终。上世纪的摇滚巨星们,就没有几个是得了个好死的……咳
--------------------------------
所以有人说,玩摇滚的人不长命。当然,我是亲妈。
☆、开幕
就在严欢他们离开练习室后不久,又有一支乐队到这边练习。
“阿宽,今天又来练歌啊?”老板似乎认识他们,和其中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打招呼。
向宽对老板点头笑道:“是啊,马上就要有全市的新秀比赛了嘛,要抓紧时间练!”
“阿宽,磨蹭什么?快点进来。”身后有队员催促向宽,他只来得及对老板挥了下手,便被同伴拽进去了。
“老板。”新来的员工不解地问,“只不过是个小乐队,为什么他们每次来你都这么热情?又不是夜鹰那种级别的出名乐队……”
“你懂个屁!”老板道:“他们乐队虽然现在还没什么名气,但那个鼓手向宽将来一定会是个不得了的人物。像他那样的鼓手,我这辈子只见过三个。”说完又是一叹,“待在这种小乐队,是埋没他了。”
小员工轻哼:“那还能有夜鹰厉害不成?”
“夜鹰,他们已经和几年前不一样了……”
看着老板沉重的神色,小员工心里一紧。“老板,难道是最近有什么夜鹰的负面消息?听说他们乐队的吉他手和队长关系不是很好。”
练习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