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应该更喜欢纸质的东西吧?
程青青觉得,在沈迟这种高压电一般的目光下,她能思考到这,真是不容易。
“沈总贵人事忙,您看不如这样,我回去把我的一切,从我有记忆一直到现在,给你写份报告发到您邮箱,保准三分钟不到,您就能摸透我整个人生。”
“不忙。”
沈迟这是,真心打算跟她耗上了。
“我想听你说。”
“……”
以前岳琳总说她特别自恋,那时候她会直接毫不留情的回过去——自己都不恋自己,还能指望别人恋吗?可这眼下,她觉得再和沈迟多待在一个空间内,她别说自恋了,都要膨胀了!
总感觉,沈迟好像喜欢她似的。
错觉,一定是错觉!
程青青深呼吸,然后像主持节目一样,略粗的嗓音连珠炮的开始蹦出来:“我小时候在福利院长大,一直照顾我的福利院的院,初高中都在a市一中,二十岁的时候我考进了a大,学的播音主持。毕业一年之后,我……应聘到了电视台,就是现在的工作,做电台主播,主持《倾听》。《倾听》是一档……”
“说你自己的事。”沈迟打断她。
是了,沈迟喜欢《倾听》这节目,不然也不会投资冠名,这个自然不用她介绍。
“我自己的事也就是这样,”程青青又想了想,然后说,“我每个月的工资六七千,养活自己没问题,我喜欢毛茸茸有灵性的小动物,喜欢吃甜的和辣的,喜欢青色。喜欢的人……除了院长,就没有了。”
她一口气说完,沈迟却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静默了一瞬,才缓缓开口:“记得,我们五年前就是男女朋友,所以这些年来,你只喜欢过我一个人。”
五年前啊……
五年前,真希望像沈迟说的一样。因为五年前,沈迟在a市就已经是神话了,而林乔在a市,还是一个父母膝下的乖宝宝。
若是五年前她遇到了的沈迟,不是林乔,是不是好多狗血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在她身上了呢?如此一想,人生际遇,真是神奇的东西。
程青青有些落寞的低了头,狭长的眼睫遮挡住了眼中流露出的所有神色。沈迟虽然看不见,但见她这个模样,搭在桌上的手紧了紧。
“走吧。”
沈迟的声音突然响起。
程青青愣愣的抬头:“去哪儿?”
“送你回家。”沈迟起身,穿上搭在椅背上的外套,动作行云流水,自有一股说不出的非凡气度。一个人,竟然能连穿衣服的动作,都做的这般好看,也真是绝了。
触到程青青花痴的视线,沈迟目光一柔:“青青,把外套穿上。”
一声青青,叫的她立马回了神。边穿外套边推辞:“不用麻烦了,沈总,我自己回去就好。”
“沈迟,”沈迟纠正了一句,“不算麻烦,提前练习一下而已。”
“……”这理由正大光明到,她完全找不到借口拒绝。
车上,暖气开的很足,再加上两人这尴尬的关系,程青青觉得,这气氛真是诡异的让人心口砰砰跳。
一路上,除了她给沈迟指路以外,两人基本没什么交流。
车子七拐八拐的拐进了a市的老城区,在一排排破旧的楼房中穿梭,直到程青青说了一声:“到了。”
沈迟将车稳稳的停在楼下,程青青偷偷的瞄了他一眼,见他脸上平静如常,好像一点都不惊讶,她会住在这种地方。
“谢谢您,沈……”在沈迟的略带期待又略带警示的目光下,程青青憋了半天,也没把剩下那个字憋出来,“我先回去了。”
说着就要解开安全带。
手上一热,程青青被吓了一跳,像是触电一般,迅速的把被沈迟覆在安全扣上的手抽出来。
“青青,”沈迟叫了她一声,“咖啡厅里,你说的没错,晚上有时间,记得把你喜欢的东西写成报告发给我。”
有钱人,都这么喜欢耍人的,是吧?确定了她不敢发脾气的是吧?她还就……
还就……
不敢发脾气。
“好……”程青青僵硬的笑了笑,但还是有些不服气的抵抗了一下,“其实我觉得,做男女朋友的精髓,不是知道对方喜欢什么,而是要表现出来真正的喜欢对方,这样即使你其他地方做的不圆满,也能被假装出来的满满当当的情意给掩盖过去。”
沈迟似乎没料到她会说这些,怔楞了一下,竟是笑开了:“确实。”
“所以沈总,明天开始我们好好假装就行。”
“是你,好好假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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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一个小时的节目,过的飞快。
刚下节目,岳琳就把亮着屏幕的手机递了过来,然后贼兮兮的问了一句:“青青姐,惹不起的大老板是谁?”
程青青斜斜的白了她一眼:“你不用知道。”
轻松的摆脱掉岳琳,程青青接起电话:“喂”
嗓子有些哑,因为在节目中一定要做到声情并茂,有的时候情绪激动,喊上两句是很正常的。
“嗓子不舒服,记得多喝些热水,”沈迟的声音,透过漆黑的夜,穿过静谧的风,在耳畔轻轻响起,许是这夜色太温柔,竟让她莫名觉得,沈迟的关心也是温柔真诚的。不过转瞬,她这虚假的认知,就被打破了,“我说你听就好,母亲是明天早上六点的航班到机场,需要辛苦你和我一起去接。”
“好,”程青青简单的回了几个字,“五点五十,我会准时在机场等你。”
她说的准时,就一定准时。
“不必,”沈迟缓缓说,“明天一早,我去楼下接你。”
作者有话要说: 【暖心小剧场】
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