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令,让第一大队即刻下山,火速前往怀柔城探查敌情。”张捷给良衝下令,他跟贝懿想到一块去了。
201师团这时候跑去沙埔城能起的作用有限,顶多在外围摇旗呐喊一阵,孟军一旦攻出来他们就得跑。
211师团不太清楚沙埔城地区的战况,只知道怀柔城在此之前已经沦陷,这回奉靳曼的帅令要在天黑前收复该城,师团长不敢怠慢,派出第一大队先行一步,前往怀柔城打探敌情。
和薛充的骑兵大队一样,211师团的第一大队在花山郡跟孟第九军团打过仗,是二十二军团里相对经验较为丰富的一支部队,半路碰到孟军不会惊慌失措,兵力不输太多的情况下能与孟军一战。
通过一些途径,裴朗知道丁馗的斗气修为跟自己差不多,关键问题在那个从家里带来的亲兵身上,他对此很不服气。单纯一点百人对战,他自信不会输给丁馗中队,没有敖羽说不定上次大本营升旗的次序都会改变,没理由同样是新兵中队,丁馗获得那么多荣耀和奖赏,自己却什么都没有。
“加速!加速!快,快,快!”裴朗一个劲地催促部下竭力提高马速,他心底希望孟军有余部留在怀柔城守卫,自己带人冲过去能厮杀一阵,在浴血奋战中光复怀柔城。
“看到拉,前面就是怀柔城!兄弟们都加把劲,我们要拿下军团首战首功!”新军首功拿不下裴朗盯上自己军团的首功。
裴朗所在的211师团第一大队与孟第九军团作战时圆满完成任务,可在丁馗的战绩光芒下却显得一点都不起眼,其他人根本不会谈论到他们,导致后来靳曼给他们记功的心情都没有。
“不对啊,城楼上飘着我军的旗帜啊。”裴朗的手下看出问题来。
“啊?怎么会这样?我军主力都在沙埔城那一带,除了我们二十二军团,哪冒出一支军队到这里来?”裴朗也看到城楼上的少典军旗。
再跑近些,裴朗看清楚旗帜上的番号后心情无比郁闷,怀柔城的城楼上插着201师团的军旗,是他心里的对手丁馗所在的部队。
发现裴朗中队的接近,城中跑出一队骑兵,为首小将举枪高喊:“来者何人?速速止步下马,待我查验身份。”
裴朗恨地牙痒痒,正所谓冤家路窄,带队出城盘查他们的正是丁馗,“哈哈哈,丁队长近来名气大振,眼睛里就容不下他人了,上次一别还不到一个月吧,这么快就认不出我拉?”他收紧缰绳降低马速,还没有正面冲击友军的胆量,何况丁馗身后跟着那名亲兵呢。
“啊哈,原来是裴队长啊。孙烈,传讯回去,是211师团的友军。”丁馗收起长枪,策马跑到裴朗跟前,“裴队长,你们是跟主力部队一起过来的吗?”。
“这个问题我还想问你呢。我们汇合了军团本部的主力,是从增西城过来的。你们不是在攻打边锋关吗?主力大军在中莞城到沙埔城一带,怎么会有部队派到这里来?”裴朗和丁馗都是骑兵,两人见面用不着下面寒暄。
丁馗回头对部下挥挥手,让他们解除警戒,在前面带路,引裴朗的部下进城,“二十二军团也赶到了啊。我们师团的事情说来话长,简单来说就是原本驻守下悬关堵关大营,后受敌军逼迫运动到此。上回在花山郡一别,你我两部就分头作战,一直到今天才重新碰面,说起来算是有缘分啊。”
“谁想跟你有缘分啊,最好就是再也不用看见你。”裴朗心想,不过嘴巴上说的却是另外一套,“花山郡一别丁队长大发神威,打得孟第九军团屁滚尿流,不夸张的说你已经成为战区的一个传奇。早知道这样,当初就该跟着你混,我们吃不上骨头也能弄点汤喝喝啊。”
“侥幸,侥幸,那是运气比较好。”丁馗可不知道裴朗心里的小九九,被人称赞已经成为习惯。
“我们得到的情报是怀柔城被孟军占领,而孟军大军还在沙埔城与我军主力对峙,你们是怎么收复这里的?”裴朗耍了个心眼,没把孟军可能撤退的消息说出来。
“这是个巧合,我们一直在敌后运动,发现今日孟军突然收缩兵力,应该是集中到沙埔城去了。大本营给我们的军令是寻找敌军薄弱之处攻击,所以就跑过来这里看看,发现这里的孟军已经全部撤走,于是顺手夺回怀柔城,恢复王国的统治。”
丁馗他们还真是巧合,从飞翔山下来后,薛充带队以攻击姿态前进,由于飞翔山到怀柔城的距离比从增西城过去要近许多,所以即便没有全速行军,201师团第一大队仍早早地来到怀柔城。
原本留守怀柔城的是孟第三军团,现在他们已经全部换防到沙埔城防线上,赫连玉连沙埔城都放弃,自然不会在怀柔城留下一兵一卒。
薛充毫不客气进入城中,并派人守住各个城门,放出信鹰通知师团大部前来占领怀柔城。就在201师团主力刚进入城中不久,裴朗就带人赶到了。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凭什么家世好的人连运气也那么好,白白捡回一座城市,原本这功劳是属于我的,我们收到孟军撤退的消息,而他们只是误打误撞碰上的。”裴朗的内心在狂吼,他要憋屈死了。
要是同时得到消息也罢了,毕竟201师团一直在附近转悠,距离怀柔城不远,先占领这里情有可原,可是他们根本不知道孟军已经撤走,过来这里看或许只是指挥官脑中闪过的一个念头。
“丁队长,能不能跟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