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剧院中,一声声‘吉米,天!西奥’的喊叫,像是浪潮一般,一波接一波地涌上来,几乎没有停息。
聚光灯追逐着两个人跑动的身影,直到他们顺利地跑过所有的观众席,重新站到了舞台上。
这么精心编排的一幕果然先声夺人。
整个场馆内的观众们,情绪立刻被调动起来。
而行星乐队也没有浪费一分钟的时间……
西奥迅速地站在了自己平时站的位置上,拿过贝斯,快速地背到了身上,在鼓声和吉他声响起的时候,稳稳地融入其中,一个音都没错;而詹姆斯静静地站在麦克风前,望着观众们,举起了双手,随着旋律打起了节拍。
那是一首无比熟悉的旋律。
行星的歌迷们心中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歌名:她今年十六岁
演出曲目也是乐队精心准备的。
所以,作为开场,这首最为大众熟知,同时具备着快节奏,和令人无法抗拒旋律的歌曲,显然是最合适的一首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当詹姆斯唱出第一句‘她今年十六岁’的时候……
无数观众们也同时在下面跟着喊出了下一句‘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詹姆斯的脸上立刻流露出一抹极为惊讶的表情,那双会说话的绿眼睛瞬间明亮起来。
他惊喜地望着观众,脸上透着完全真实的活力和开心,立刻从舞台的一边跑到另一边,时不时唱一句,又把话筒调转地对着观众席,引着观众们喜悦地跟着一起合唱。
对他这种时不时就心血来潮的举动……
兰斯微微抬眼望了望,也只能一脸无奈地摇摇头,不管了。
而舞台下,那些乐评人和音乐记者却全都被这个合唱的场面给镇住了。
他们还从没见过一开场就这么火爆的表演,正常演出在第一首歌选择上,多数会挑一些既有出彩之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可又稍差一点儿(因为开场观众精神往往不够集中,选太好的歌反而浪费)的歌,然后,再一点点儿地引导着观众们,慢慢地渐入佳境。
可现在,行星乐队一上来居然就是这么一首大热金曲。
场馆中那一瞬间爆发出的火热气氛,简直像是在一锅滚油中浇了一盆水,立刻炸锅地油水四溅起来,让初来乍到的人既觉得刺激,却又有一种极不适应的惊吓感。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是西奥陪着吉米跑?
因为兰斯觉得这么跑很傻逼,没有美感,并不好看。
第63章guuitar!
作为一支摇滚乐队,如果在演出结束后,观众们仍然安安稳稳地坐着不动。
那就是失败。
显然,行星乐队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当他们唱完第一首歌的时候,很多青少年已经按捺不住地站了起来,跺脚的、吹口哨的,激动地甚至还跳上椅子,在舞台下方制造出了一波接一波的声浪,声势浩大,不像是观众,反而像是乐队的编外演出团。
乐队也没有让他们失望,一首接一首地卖力表演着,用尽一切方法来吸引着观众的注意力。
而第一场演出就来捧场的观众,无疑有着他们的很多歌迷,所以,此时格外地投入和疯狂。
有些敏锐的音乐人注意到,这种现象似乎不仅仅是音乐带来的魔力,也是舞台上四个年轻人,尤其是那名金发主唱和黑发吉他手个体魅力的最佳展现。
每当他们朝着观众们露出微笑,或是凑到一个麦克风前合唱一两句歌词时,绝大多数女性观众都会立刻发出尖叫声来表示支持。
金发主唱詹姆斯莱蒙在舞台下的时候,看起来仅仅是一个有点儿痞气的街头青年,可当他站上舞台后,却能利用令人惊艳的歌声和强烈的肢体动作,释放出极具感染力的情感和力量,轻而易举地让观众们跟着他哭,跟着他笑,跟着他一起歌唱,一起情不自禁地摆动着身体;
而容貌优势最为明显,四个人中最英俊的黑发吉他手,反而显得相对低调。
可如果有人仔细地去观察就会发现,他其实比主唱还要懂得怎么展示自己。尽管他不会像主唱那样活跃,却总会恰到好处地挑出合适的时机,漫不经心地望向观众席勾起唇角,蓝色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未知的前方,却成功制造出一种极佳的效果,让每一个观众都产生一种‘他正在对我笑,正在注视我’的甜蜜错觉。
当然,鼓手鲍德温和贝斯手西奥虽在表现力上可能稍逊色于两个人,却也并非什么都不做。
他们俩在乐队中同样有着属于自己的位置。
鲍德温在敲鼓时,永远有一种沉稳大气的感觉。
他仿佛驾驭着千军万马,却始终指挥若定,技巧纯熟到令人惊叹。那两个鼓槌在鲍德温的手中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宛如两只上下翩飞的蝴蝶,当他甩着胳膊,加快速度去敲击那些大鼓时,观众往往只能隐约看到一些虚影。
至于一向喜欢出风头的贝斯手西奥在弹奏时,在表演时却很少和观众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