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你来农场啦?”突然身后传来苏小娥的声音,苏樱桃于是回头了,一看,苏小娥恰好在自己身后。
“姐,我听兵兵说你要嫁个军区的大干部了?”苏樱桃问说。
苏小娥穿着一件条绒面的棉衣,下面是一『色』儿,条绒面的裤子,脚上还是一双新皮鞋,笑着说:“兵兵瞎说的,没有那回事儿,你甭信他的。”
这都三年了,苏樱桃对苏小娥一家子其实一直挺照顾的。
要不是苏前进在首都拦了苏樱桃一回,她几乎都不会注意苏小娥一家子。
第一反应,因为苏前进在首都能呼风唤雨,她就想,这个对象是不是苏前进介绍的。
“是不是大哥给你介绍的对象?”苏樱桃试着笑着问说。
苏小娥赶忙摆手,也是因为张兵兵已经喊出来了嘛,不好再瞒着,于是说:“不是,我自己相的,那个男人的爱人有病,是个神经病,据说马上就要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一个男人要把妻子送到精神病院,还是个军人,挺野的呀。
“樱桃看咱们,总觉得咱们事事靠你大哥,她哪里能想得到,有那么一个好军官会爱上你,小娥,赶紧走,回农场了。”高大红是来万人坑取水的,挑着两桶水说。
苏小娥自己也得挑两桶水,看苏樱桃要走了,悄悄嘘了一声:“樱桃,这事儿你可谁都不能告诉,那个干部还没离婚,我跟他谈对象的事情不能让任何人知道。”
高大红对苏樱桃,就没苏小娥那么和善了:“走吧,你就不该跟樱桃说这些,她听说你要当军嫂了,会吃醋的,说不定还悄悄去举报你呢。”
军嫂诶,而且还是嫁给军区的大干部。
以后,小娥就又比樱桃高尚多了。
高大红不说因为苏樱桃,他们俩口子在农场都成了农工的事情要感激,反而得意洋洋:哼,终于,随着小娥能嫁一个军官,当军嫂。
我们家终于还是要比得过她苏樱桃了。
苏小娥回头,挑着水要走的时候,突然就想起一件事情来。
前阵子,苏前进通过小娥那个对象,给小娥挂了个长途电话,说就在他重生前的上辈子,最近一段时间,邓昆仑的养子汤姆,会在沙漠里找到一个藏了很多文物的洞窟。
然后,汤姆会因为从洞窟里带出来的东西因为全是文物,县里还会奖励汤姆一件小军大衣加500块钱,那500块钱,汤姆应该给了小邓村的『毛』纪兰收着了,而一件小军大衣,保着汤姆至少一年没在小邓村挨过别的孩子的打。
直到后来,那件军大衣被人偷了,他才继续挨打的。
苏前进写信的意思,是让苏小娥最近想办法,哄着汤姆去趟沙漠,看汤姆会不会误打误撞再找到那些文物,然后,让苏小娥把那些东西从汤姆手里抢过来。
以后他私底下贩卖。
但苏小娥只表面上答应了,私底下并不准备这么做。
她们一家子就是听信了大哥的话,在农场里没找到宝藏,还苦死累活的苦了三年,现在早就不相信他了。
但她也不希望汤姆找到文物,所以,她也不会跟苏樱桃说这事儿。
总归,她马上就要比苏樱桃过的好啦!
今天是周末了,邓昆仑自打回来,连着加了整整一周的班,昨天晚上总算在家睡了个囫囵觉,今天早晨起来又去加班,一直到下午五点才回来,然后,准备跟苏樱桃回趟小邓村。
毕竟俩人去了趟首都。
而她们不在的这段时间,『毛』纪兰和苏野在农场里配合的特别好,成功挤走那个华而不实的苗小兰,把农场搞的有声有『色』的。
苏樱桃有必要去感谢一下『毛』纪兰。
向为儿媳『妇』,她也该去小邓村走一走,这能让『毛』纪兰高兴,觉得脸上有光。
“汤姆,脱了那件军大衣,你不嫌它邋遢吗?”邓昆仑拎着旅行包上了拖拉机,说。
汤姆才不要:“我还要跟小邓村的哥哥们炫耀一下呢,我不脱。”
因为孩子爬不上车,邓昆仑于是把他抱了起来,连着加了六天的班,本身体能就不行了,这小家伙加一件大衣,一把举起来,邓博士给累的眼前一黑。
他才三十出头,居然体力就不行了?
事实上,昨天晚上邓博士颇意外的,在床上20分钟就结束了战斗。
当时是凌晨两点,苏樱桃正在梦里,居然嘟嘟囊囊的说了声:“没想到,你也有20分钟的时候。”
当时邓昆仑的脑袋里嗡的一声,闪过一念:她前面那三个丈夫里,有一个肯定是经常20分钟的。
触到这一步,邓博士就不敢再往深里想了。
曾经跟kate在一起的时候,明知道她同时期,还跟好几个肤『色』的男人有往来,但邓昆仑从来没有在乎过。
甚至有一回,kate还曾暗示说,他们当时所交往的人当中,某个人的那东西特别大,但是大而不当,就跟软面包一样,一点味道都没有.
反而是邓博士,尺寸不会像黑人那么大,但却是一根法棍的时候,邓昆仑即使知道对方是哪个人,是什么肤『色』,也不过一笑嗤之,『性』嘛,只是解决需求而已。
但不知道为什么,苏樱桃那么一句话,让他烦躁了半晚上。
这口火气就发在汤姆身上了:“你小子不准再穿这件大衣了。”
“我就要穿,穿着我才像个大哥,郑凯一样的大哥。”汤姆这句,愈发把邓昆仑给惹燥了:那个20分钟的家伙,该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