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半小时的工夫,两头百无聊赖的乡下懒汉就摇身一变,成了精明干练的都市精英。
“还挺帅。”
何天巳抓紧时间拿着手机给自己和明若星照合影。一边默默盘算着啥时候可以用这身造型来上一发。
明若星并不知道、当然也不想知道他那点乌七八糟的心理活动,飞快地打理好装束,就拽着何天巳出了门。
上午十点左右,他们与林德京在s市的某个高架桥出口处见面,然后两辆车一前一后,朝着老城区开去。
上个世纪初叶,s市的老城区曾经遍布着多国租界。自然也有不少西洋风格的老建筑一直保留至今。当然,绝大多数的老房子如今都是公租房,七十二家房客、五方杂处,各家都有各家的故事,房子本身反倒不引人注目。
而林德京今天带他们去的这一家,却是难得的独门独户。事实上,要在寸土寸金的s市拥有这样一座见天接地、还带一座不小花园的房子,本身就是雄厚经济实力的象征了。
林德京停下车来对着大门口的对讲机说了几句话,铁栅门随即徐徐展开。一条浅红色砾石铺成的道路,引导着车辆行驶进郁郁葱葱的庭院。
尽管自家的新房好歹也是“花园洋房”,可何天巳还是被这座庭院里的迷人景色所震撼了。
无论是正球形的黄杨树篱、翠绿的天鹅绒草坪,还是明显经过人工造型的树状月季和爬藤型苹果树,每个细节都在暗示着这座庭院显然享受着专人的精心打理。
林德京将车辆停泊在了庭院里的一处小型停车位上。三个人前后下了车,首先简单地见面寒暄。
林德京冲着明若星笑道:“看到这座花园你总该信了吧?这位委托人的确不是一般的有钱人。你要是接了这一单,报酬肯定是少不了的。”
明若星也有点感叹:“没想到一个做鲜花生意,居然也能做得如此风生水起。”
“人家做得可是跨国鲜花生意,手底下光是高级买手就有一百来号,每天的流水都是千万级别……啧,也真是不能小看人家建群种,懂得利用特长优势一样做得风生水起!”
林德京一边感叹着,一边挥手示意明若星和何天巳跟着他一起往前走。于是三个人就沿着停车场边上的一条小路,穿过还没开花的紫藤走廊,前方不远处就出现了一个硕大的玻璃温室。
眼下正值三四月间,虽说入了春季,但天气毕竟还带着一丝凉意。然而一走进温室,他们顿时就感觉到一阵湿热的水汽扑面而来。
这是一间自动化程度极高,并且分层栽培的大型温室。即便在规模一般的植物园里也是较为少见的。而更加惹人注目的,是正在温室中茁壮生长的各种植物。
明若星与何天巳两人对于植物都没什么研究,边走边看只觉得眼花缭乱。突然间何天巳停了下来,指着右手边的一片正开花的灌木丛。
“这不就是我们家夏天开花的那种……那种什么……哎我这什么记性!”
“是紫茉莉,就是台风那天晚上凑巧为我们遮风挡雨的那种植物。”
明若星也记了起来,却又觉得不太对劲:“但我记得家里那株开的花是五颜六色的,不像这几株,只开蓝花。”
“对啊……这紫茉莉还能开出蓝花来?”
“这个品种叫做希望,是人工培育的特殊品种。”
回答何天巳的声音,是从他们身后传来的。三个人赶紧转身,看见一位容貌姣好的年轻女性正穿过繁花向他们走过来。但是发话的却不是她,而是她身旁坐在电动轮椅上的男人。
那是一个约莫三十岁上下、看上去病病歪歪的孱弱男人。苍白的肤色,似乎很久没有修剪过的头发,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就好像只要轻轻吹一口气,就会化作一团烟雾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唯一色彩鲜明的,就是他手上拿着的一支深红色的玫瑰花。
这就是这片豪宅的主人、身价数亿的花卉生意大佬?
明若星与何天巳对视了一眼,同样心有疑惑。倒是林德京已经走上去寒暄起来。
“我来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吴峰吴老板。吴老板,这就是我和你提起过的亚安局的退役精英。”
吴峰为人倒很随和,首先向明若星他们打了招呼,然后就主动解释起了自己生理上的问题。
“我的优势血统是蜜蜂,这是一种几乎连建群种都算不上的、十分弱小的基因。高纯度的蜜蜂基因让我天生瘫痪并不得不忍受诸多病痛的折磨;可它也给了我一些其他人没有的特殊能力。”
说着,他温柔地环视了一圈四周围的植物。
“我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懂得植物、热爱植物。也正是这一份天赋,帮助当年的我白手起家,成就了今天的这一切。”
说到这里,他第二次停顿,同时缓缓举起了手里的那支玫瑰花。
“而我对二位提出的委托,也正是从这朵花开始的。”
见他提起了正经事,明若星也正色道:“您希望我们做什么?”
吴峰抬起头来,温和而又坚定地望着他。
“我希望你们两个代替我出面,帮忙到国外去救一个人。”
第111章 舍脂
温室东南角,舒适的休息区内,吴家的帮佣已经布置好了茶点。宾主寒暄落座之后,吴峰将手中的玫瑰花轻轻地放在桌上。
“这朵玫瑰叫做舍脂,是产自于东南亚小国的一个玫瑰新品种。大约半年前,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