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服务员告诉我附近修理摄影机的地方,是直走到街口第三个路口朝右拐,再走100米左右。
我按照她的指点,走到第三个路口的时候,正要拐弯,前面却有一辆摩托车逆向行驶,“吱吱”轮胎与水泥地板摩擦的刹车声,尖锐刺耳。我下意识地按了按我的包,闪到一边。然而,摩托车“嚓”地停在我的旁边,后座伸出一只手举着白晃晃的刀,一下子割断我的包带。前座一边熟练地接住,一边加大油门,预备离开。
想不了那么多,我紧拽我的包。
又是一刀,割断我握着的包带。戴着头盔的劫匪,向我晃了晃刀子,白晃晃的一片,闪到我的眼。
然而,就当我以为他们就此一溜烟地他逃跑时,他们却把包狠狠地丢在路中央。不等我明白过来,后面一辆黑色普桑“嗖”得飞驰而过……
我的相机!
我的相机,彻底毁了。扭曲的套壳、破碎的镜头,露出黑洞洞的机芯,好像袒露着胸膛的壮士,露出巨大的血淋淋的伤口。
我把她捧在手里,欲哭无泪。
这是安达送给我的。安达用她今生的积蓄,给我买了这个单反,作为我的毕业礼物。不久,她便病逝。安达,是我在养老院里认识的老妇人。她,也是最疼我的人。
这是一生中收到最好最重的礼物。所以,即便碎成这样,我依然要把她收藏好。然后,报警。
就在我拨110时,围观的路人甲说:算了吧,我们这警匪一家亲。
昨夜那个王肚皮瞬间浮现在脑海中。在他和赵秉承的脑门上,我就看到两个共同的字-“匪首”。我于是扣上了电话。
扣上电话的时候,一辆警车开了过来。警察下车,人们自行让道。他们握着警棍,走向我。一个络腮胡子的黑脸男人,瞟了我一眼,问:是你的东西,被抢了吗?
我说:是被毁了。
他走近来,看了一眼,警棍一挥,说:把东西处理好。带回去,做鉴定。
他说完,就有一个年轻人走过来,取我手里的东西。
我握在手里,说:这是我的。没有我的同意,你们没有权利取走。
这是抢劫团伙作案的证据。络腮胡子凑近来,翻着眼皮从下往上瞪着我,布满血丝的眼睛,看起来有点可怖。他说,另外,把这位小姐也一起请到局里,做一个笔录。
年轻人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看了他一眼,说:我可以拒绝吗?
no。他说。
我很不愿意配合警察,是因为他们更多的时候,像土匪。可是,我还是得配合。这也并非我第一次坐警车。那感觉,没什么别扭。
坐在副驾驶的络腮胡子,看了我一眼,冷笑了一声,说:你倒是一点都不怕。
我说:为什么要怕?
他还是冷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