趋利避害,人之共性。
程歌正对着手机暗自发功,程妈妈就已经擦干了手,拿出一个苹果给程歌,“给。怎么样?几点来?”
“咔哧!”程歌很是豪爽的在苹果上留下了印记,咔哧咔哧的咬的很是起劲。
一看自家儿子只顾着吃苹果,连自己的问话也不回答了,顺手就夺过程歌手里的苹果,“快说。”
程歌加紧咽下了苹果,心里却早已转了几个来回。这潘子明果断就把电话挂断的事是肯定不能说的。先不说这老妈会不会想到潘子明为什么会挂断电话,单是这挂电话一下就够老妈伤心寻思的。
“噢。估计是还没起呢。我去接他吧。”说着就起身往门外走。
“哎~~”程妈妈也没反应过来自家儿子为什么要去接他,可是看见这手机也没带,外套也没穿,不免有些着急。
正追至门口的程妈妈险些碰到自己家的宝贝儿子,“快穿上,外面凉。多大了还不会照顾自己。”
“嘻嘻。”只有在妈妈面前,所有人都是没长大的孩子。这和你是十几还是几十是没有关系的。
“妈,一会儿明子来了以后,晚上就别让他回了。这来来回回的,多麻烦呀。”程歌一边穿衣服,一边也没有忘记让老妈发挥她的功效。
程妈妈虽然有疑问,但是没有机会问了。因为,我们潇洒的程歌同学已经很潇洒的把门关上,去接他那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了。
虽然说自己意识先于行为的把电话给压了,可是潘子明自己心里清楚,今儿是该去干妈家的日子。
所以这电话压的不应该,可是还是应该打过去电话,告诉干妈,自己一会儿就过去。总不能因为程歌,以后连干妈的面也不见了。
思及至此,潘子明拿起电话就回拨回去。
“喂?”正准备回厨房做饭的程妈妈接起电话。
“干妈。”含糖量十足的称呼。
程妈妈一下子就乐了。“起来了?不睡的了?”
难得的,潘子明有点窘。“这不是起来了嘛。我一会儿就带着黑武士过去哈。”
不管怎么说,这程妈妈的心里是一下子就开心了起来。说着干妈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竟也忘了,自家的宝贝儿子已经在接他的路上了。
其实两家离得不远,属于那种牵着狗遛个十来八分钟就能到了的路程。但是潘子明知道自己是个昼夜颠倒的生活习惯的拥护者,和干妈家的生活习惯不是很合的来。
所以,在这个城市,明明亲如一家人,但却不住在一起。也知道干妈想自己,所以,去的次数也是频繁。
遛狗是要用个十来八分钟,可是这路程要是放在这从小就擅于奔跑的程歌身上,那就是分分钟的事情。
于是,潘子明还没出门就已经遇上前来接他的程歌,这不意外。程歌跑的快。
于是,程歌悄无声息的打开门正看见潘子明美人出浴,这也不意外。跑的这么快,为的就是这一眼。
潘子明喜欢起床后冲澡,这是多年不改的习惯。所以,就这么的路程却巴巴的跑来接,这可谓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