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阳嚎了一声后涨红了脸,推开麟墨的怀抱,捡起草堆上的衣服,装模作样的整理,“我自己来,你快些把尸体弄走,别节外生枝了,不然我们就不好过了。”怕麟墨不把战斗力为渣的普通人类看在眼里,季阳想了想,道:“在我们的世界,一个人被杀,会有专门的人给他讨回公道,而且他们有很厉害的武器,很厉害的,你现在还不了解,还是听我的。”
麟墨默然,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麟墨交代季阳小心,就提着尸体离开了。
上崖不比下崖,难度增加了很多。不过麟墨也不太费劲,但季阳说不能在尸体上留下痕迹,这就要注意点了。
麟墨上去的速度放慢了很多,两千多米的高度,花了两个多小时才上去,比只身上崖慢了一倍。
季阳只说让他把尸体放在他坠崖的地方,麟墨嗅了嗅,确定山崖下的一个小石阶上季阳的味道最重,上面只有一道足迹。于是,麟墨就没心没肺地将尸体放在了悬崖峭壁下的石阶上,行动轻快地往崖底爬去。
因麟墨这一无心之举,让前来寻人的村民错过了离他们不过百米的牟万福,直到半年后,才让人无意发现下面已被风干的尸身。
这个地方死过人,还是被人害死的,村民觉得晦气,随便看了眼就离开了。牟万福失踪不见,牟万福老婆在同一夜发疯,人都道是报应来了。只可怜家里的小儿子,刚失了哥哥,又没了老爸,只剩下一个胡言乱语的老妈。
周围的蛇在季阳的要求下被麟墨打发到了百米之外,没有昆虫声,没有蛇吐信子声,林子静得可怕。
麟墨走后,季阳终于松了口气,脸上的热度却越升越高,脑子里都是那个意外的吻。
口腔里的舌头凉丝丝的,像是含着冰棍,嘴唇被咬得微微有些疼,酥酥|麻麻的。季阳伸手摸了摸,嘴里还残留着林漠的味道,带着淡淡的蛇类的湿腥味,却并不让他有多反感,只是他还是难以接受。
这可是他的初吻啊,虽说他的日子过的不好,但心里对爱情还是憧憬向往着的,偶尔放松下来,他也会想着逃离之后,选择一个温柔的姑娘交往,初吻也是要留给初恋的,现在,全被林漠破坏了。
罢了,反正有林漠在,他就算出去了也不能交女朋友,反正感觉也不错。
季阳提着野猪腿爬到河边,先捧了水漱了漱口,然后开始清理食物。行动间拉扯到背部已经结痂的伤口,刺刺的疼,季阳感觉背上有液体滑下来,热热痒痒的,动作更加小心。
这些天来,都是麟墨处理食物,季阳伤口恢复的很好,背部和腰部血口子结了厚厚的血痂,*的,再过几天就要脱落了。腿伤也恢复很好。
如果是在养父母家里,这样的伤口恐怕每天都会裂开几次,裂开次数多了,容易折到的血痂会折出痕迹,慢慢就不会裂开了。
想想,就觉得可怕。季阳心想:自己好像被林漠养娇气了呢,因为一点疼痛就想哭了。明明刚受伤时最疼,那时却无甚感觉。
季阳手下的动作突然顿住了,脑中浮现出了蹲在河边的黑色身影。林漠。林漠……既然对我这么好,那么请你一直对我这么好,好吗?哪怕我现在是个男性。
心里有些酸胀,胸口也闷闷的难受。就算他们以后一直在一起,也会不一样吧,毕竟不能做真正的夫妻,时间久了,林漠对他会慢慢疏远吧。他现在要做的,就是尽量拉长这段时间。他真的,舍不得,很舍不得。
所以,他必须忍受林漠对他有些过分的亲昵。不过,前提是得在自己小命无碍的情况下,亲嘴什么的,还是坚决拒绝吧,可别把人家毒液吞了。
这头野猪看起来已经成年,猪腿很长,但没多少肉,不过也够他吃几天了。
季阳后知后觉的发亏大发了,如果卖的话,一头成年野猪怎么也能卖到两千多呢,就换几套衣服和调料,越想越肉疼。
麟墨还顺了把刀切肉,是把很厚重的砍刀,一般用力坎柴和砍骨头用的,季阳觉得麟墨估计是看不起轻薄的菜刀,不过也好,砍刀也能切菜,还能用到别的地方。
现在盐够用了,季阳就把猪腿肉切了下来,用盐腌制了起来,挂在荫凉处,将没剩多少肉的猪腿烤了吃了。
季阳费了不少时间才喂饱自己,刚吃饱,麟墨就回来了。
☆、第九章 话梅很好吃
季阳看着麟墨带回来的两套新衣服,心里欢喜,恨不得立马穿上。多少年没穿过新衣服了?他已经记不清了,在养父母家十几年,买的新衣服屈指可数。
季阳把衣服放在鼻下嗅了嗅,新衣服的味道真好闻啊。季阳迫不及待地把衣服拿到河边去清洗,就在这时,麟墨就回来了。
“嘶嘶~”
蛇吐信子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季阳回头,脸上还带着欣喜的笑意。
“林漠,你回来啦,顺利吗?”
“嗯,没遇见人。你已经吃了?”麟墨几大步走过来,俯低身体在季阳背上嗅了嗅,突然把季阳衣服下摆拉了起来。
天已经开始热了,季阳的上身被棉绒t恤捂出了层薄汗,衣服突然被拉起来,季阳顿时凉爽,皮肤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你做什么?”季阳把湿衣服提出水面,为了不拉扯到血痂,他尽量挺直着腰。
季阳的背不像脸那般黝黑,因为山上寒冷,做农活都穿着厚衣服,身体没晒过太阳,非常白皙。只是,背部横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