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是第二个进到天涯海角的人,啊,也算不上人,那个时候他已经是幻鬼了。
“大胆鬼魅,居然敢擅闯我司戊天尊的地方。”
“幻鬼莽撞,还请天尊恕罪。”一点没有谢罪的样子,南风甚至都不跪拜他。
为何不跪?
南风微微一笑,说我听三界众人说,司戊天尊最讨厌的就是规矩。
九爷一愣,随即开怀大笑——好一只伶牙俐齿的幻鬼。
“说吧,这么不怕死的来见本尊,有什么事?”
“幻鬼有件事情想请天尊帮忙。”
“何事?”
“听闻天尊有转世换命之法,我想请您帮我救一个人。”
“何人?”
“我弟弟,南玉。”
人心不过尔尔,情义不过芊芊。
九爷抚摸着卧在膝上的白狐狸,看不出来有帮南风的意愿。
等了半天不见他开口,南道,若是天尊肯帮幻鬼,幻鬼自会奉上天尊一直想要的东西。
“哦?”眼睛一亮,九爷颇有兴致地看着南风褐色的眼眸,“你能给我什么?”
“青龙盘游,明岁莫有。幻鬼不才,前几日得到了一颗青龙的无极内丹,据说凡人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他一瞥,司戊天尊的表情果然松动,于是他接着说,我看带我进门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长得甚是好看,性情也温和,只可惜是个凡人……
“本尊答应你。”这激将法果然有用。
南风作揖,“多谢天尊。”
九爷没看他,只是拍了一下白狐狸的头,说,去叫贺兰过来。
贺兰是第一个误进入天涯海角的人,一介凡人,自是顶不住司戊天尊设下的重重障碍。那时候贺兰才十一二岁,九爷心软,就救了他回来。谁知这孩子非要呆在他身边,说是自己是个孤儿,留下来给他端茶递水也算是报恩。九爷懒得和他争执,心想这天涯海角一直是他和小白狐狸住,多一个人也无妨。日久生情,他还真和这贺兰两情相悦了。可是贺兰在自己身边的时间越长,九爷就越不安心——贺兰是凡人,自然是要经历生老病死,不能永远陪着他。若是能得这无极内丹,他便能与贺兰长相厮守。
不过……
“三日后就是百花节,我和贺兰决定去人间看看,你去吗?”
“我?”南风摆摆手,一脸不耐烦,说我一只清净习惯了的鬼魅,没事去人间凑什么热闹。
“贺兰想见见你。”九爷早习惯了南风这么没大没小,安安心心地把食盒收拾好,“话我是传到了,去不去由你。”
你在这宅子呆了一千年,也真不嫌闷得慌。
他提着食盒出门,听到南风的笑声。
一千年而已,对于我不过弹指之间。
唉,真不知道该欣慰还是可悲。
群山之巅,风轻云淡。淡紫色的雾气缭绕于身旁,从雾气之中立起一棵亘古梧桐——凤凰非梧桐而不栖,这棵古树矗立于天地之间,碧绿的树冠郁郁葱葱,识不得它到底在这里多长时间。树底下旁边是一条河流,蜿蜒曲折,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宅子里。
这就是天外天。
崇燚站在自家府邸门口,看着天边若有所思——他在这天外天住了多长时间了?几万年?还是几十万年?或者更长。原先看这景色也没觉得不对劲,可是近来却越看越闹心。
这天外天虽美,但是总感觉少了些什么。
“神君大人要是闷得慌了,不如去人间看看。”一直跟在他身边的仙侍宗秀倒是贴心,总想着让这千百年都不热闹一下的主子开心点。他说过几天就是人间的百花节了,六月十七,百花盛开,姹紫嫣红,人们出来赏花灯,猜灯谜,做花糕,吃点心,城里灯火通明,好不热闹。
唱小曲的,捏泥人的,还有各家小姐相公出来寻有缘人。对了,还有那桂花楼的桂花糕,真是人家美味啊,比天帝宫里的蟠桃还好吃。
“哦?”崇燚看着他,“说得这么生动,你是什么时候偷着去凡间了?”
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看来我该把你交到太上老君那里,做个炼丹的小童了。
宗秀立刻收起了笑脸,跪下请罪,“宗秀知错,下次不敢了!”
崇燚摇摇头,说让你们在这天外天一直陪着我这个闷罐子神君,也是为难你们了。
“宗秀是心甘情愿跟着神君大人的!”越说越难过,眼看着就要哭出来,“神君您别生气,宗秀自小就跟着您,您可别赶宗秀走。”
“罢了罢了。”崇燚摆手,“下去吧。”
宗秀一走,他又盯着那天边发呆。
或许,真的该去人间走一趟。
“我就说,你该来这人间多走走。”
鬼魅不喜阳光,晚上出来正好。南风最终还是没推脱了九爷的邀请,极不情愿地化了人形和俩大男人逛百花会。九爷还嫌他不够有人气,硬是把他鹅黄的纱衣变成了红色,还给他的头发绑了根红色的缎带。
你自己还一身白衣呢!
贺兰心思单纯,人也热情,好不容易见着南风了又是嘘寒又是问暖,弄得南风倒是不自在了。
我说贺兰,你别光和我说话,冷落了九爷。
九爷倒是一点都不急,慢悠悠地走走看看,“贺兰对你甚是想念,你俩多呆一会吧。”
南风恨不得把白眼翻到天上——你家贺兰这么个天真烂漫的主,我还真怕把他说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