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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渐长,苏妙华的日子越不好过,跟她年龄差不多的姑娘早已嫁为人妇,她却还在为婚事跟父亲抗争。在她看来,父亲古板又不讲理,总是为难她。现在程墨肯相信她,肯站在她这边,她顿时感动得眼泪洼洼。
程墨的大手被一只滑腻的纤手抓住,一双兔子般红通通的眼睛灼灼看他,把他吓了一跳,赶紧抽回自己的手,道:“你做什么?”
苏妙华意识到自己忘形,脸微微一红,咧嘴一笑,道:“听说你府上的厨子做得一手好菜,很多都是在别的地方吃不到的,我要尝尝。”
你想吃菜不是不可以,干嘛抓我的手,看我的眼神又这么奇怪?不会是饿狠了,把我的手当猪蹄吧?程墨腹诽,溜到最末的官帽椅坐了,道:“好。有些是我新研制出来的新菜式,你要吃的话,我让厨房给你做。”
程墨穿到这儿后,一有空闲,便把前世喜欢的菜谱写出来,让厨子学着做。这些菜都是经过几百年的考验,才传下来的,无一不是菜中精品。
厨子光看食谱,便明白只要有一种菜品传出去,自己便能扬名立万,成为名闻天下的大厨。现在程墨毫不藏私,把这么珍贵的菜谱相授,把他感动得不能自己,赶紧发誓下半辈子就在永昌侯府干活,以报答程墨的恩情。
厨子说到做到,就着菜谱做出这些菜后,对做法讳莫如深,除了在府里常做之外,别人付再多银子,也不肯出府做一次。所以,京城上流社会开始传出,永昌侯府美食贯绝天下的说法。
要不然苏妙华也不会逛到这儿,便拐进来蹭饭了。
程墨把榆树叫进来,吩咐他去厨房传话,让厨子即刻做东坡肉、宫保鸡丁、羊肉泡馍、水晶肘子,又对苏妙华道:“东坡肉和水晶肘子比较费时,只怕要等很久。”
光听这菜名,苏妙华已是直流口水,两眼亮晶晶道:“没事,饿死我也等。”
饿死了你还怎么等?程墨无语。
好在厨子识相,这么一会儿功夫,已经做了四个菜,马上端上来。
闻到菜的香味儿,苏妙华两眼放光,朝程墨咧嘴傻笑。
榆树摆了两副碗筷,程墨到现在还没吃饭呢,也饿了,拿起筷子,道:“吃吧。”
一条清蒸鱼,上面铺了切得细细的葱丝;一份肉脯,色泽鲜红,让人食指大动;一盘青菜,是素炒的白菘心;一盘煎鸡蛋,嫩黄嫩黄的,让人看了就想夹一块放嘴里。
清蒸鱼是程墨教给厨子的,端上桌时还冒着热气,苏妙华举起筷子,直奔鱼脊,夹起一块雪白的鱼肉,放嘴里,咀嚼两下,咽了,连声夸赞:“好吃,这是怎么做的?”
这个时代,多数人只会把鱼加点盐,放在笼上蒸熟吃,腥味很重,一点不好吃。更多时候是把鱼做成鱼干,也就是把鱼洗干净,吊在通风处晾干,要吃的时候再蒸。程墨穿越之前,有一次出差,曾在一个地方看到当地人晾鱼干,可见这种吃法,传承两千年。
他穿过来后,鱼的吃法变得多样化,不仅有清蒸,还有红烧。至于宋代才出现的铁鼎,自然也不在话下,他有的是钱,画了图样,高价请铁匠打造就是了。
程墨不知道的是,他在沿袭前世的饮食习惯时,新的吃法也在京城悄悄流传开,几家和他走动比较近的,都学他,不再吃水煮菜,而是吃炒菜,不再吃鱼干,而是吃清蒸鱼。想必假以时日,这些吃法会传遍全国。
程墨微微一笑,道:“鱼脊不好吃,你尝尝鱼肚,洗得极干净,肥腻入味,更为可口。”
鱼肚若是洗不干净,含有毒素不说,味道还不好。做鱼的厨子刚来时,端上来的鱼,鱼肚那层黑膜没有去掉,程墨叫他过来,训了几句,以后就改了,洗得干干净净的。
苏妙华夹起一块鱼肚,果然跟鱼脊一样雪白,放进嘴里,肥腻中夹着肉香,比鱼脊好吃多了。她顾不上说话,又飞快夹了一筷。
很快,一条鱼便吃了一半。
“慢点吃,还有菜呢。”程墨只夹两筷子白菘,便停筷不吃了。这四个菜一看就是厨子赶着上菜,拣容易做的下手,清蒸鱼想必早就处理干净,放进蒸笼,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快蒸好。
“我能不能搬进来你这里住?”苏妙华停筷认真道:“我付房租伙食费。”
搬进来多好啊,不用受父亲的气,又可以吃美食。
程墨同样地认真,道:“不行。”
苏妙华一点不失望,继续低头吃了起来。
宫保鸡丁和羊肉泡馍先后上桌,苏妙华差点把舌头吞下去了,大为失态地指着宫保鸡丁叫道:“太好吃了,这是怎么做的?”
程墨道:“还有更好吃的在后头呢。”
东坡肉和水晶肘子端上来时,苏妙华摸着肚子再也吃不下去,道:“我能不能留着明天再吃?”
程墨道:“不能。”
难不成你还想打包带回去?这是大家闺秀的行径吗?
夹起一片切成薄片的水晶肘子,可以透过晶莹的冻儿看到对面的程墨,让苏妙华大为惊奇,连声道:“这是怎么做的?”
“厨子赶时间,做得不地道,将就着吃吧。”程墨慢慢夹起一片,蘸了酱料,放进嘴里慢慢嚼。这道菜算是他比较喜欢的菜肴之一,厨房里常备有处理好的肘子,要不然一时半会的,上哪找食材去?
苏妙华直吃得摊在椅上,很没仪态地摸着肚子直叫唤。
程墨吩咐把剩菜撤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