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店之宝?哎!谁这么好眼光啊!一眼就看中我们家的镇店之宝了!”
人未至话先到,随着这个声音传来,账台后的那上小门上的布帘子就被掀开,走出一个大约三十出头的女人来,穿着一身改良版的翠枝纹的曲裾,挽发插簪,倒和整个店的风格相得益彰。
不过她的嗓门就和这地方太格格不入了一些,而这大嗓门终止于看清客人的那一刻。
老旧的木头账台前,少年清冷出色的面容和浑身的气度,足以将任何一个人比下去,可是那旁边的少女却丝毫不受影响,光是那一双醉人的桃花眼,就能让人沉浸其中而不可自拔。
女人甚至觉得,这家老旧的小店都变得都亮堂了起来。
现在的小伙子和小姑娘都这么漂亮了吗?还是哪个来这里取景的剧组里的,小演员?
人都是视觉动物,漂亮的人总会被一定的优待,先不论对方性子如何,光是脸就足够让人心生好感了,何况这两个孩子看起来也不像是坏脾气的嘛!
女人莲步生姿走了过来,靠着账台,将两人的脸看了又看,啧啧了好几声,才道,“哟,小情侣啊?多大了?”
陆朝朝被她看得头皮发麻,紧紧靠着旁边的人,才道,“老板娘,那个霓裳羽衣是你们的镇店之宝?”
女人一手撑着下巴,把视线落在林知澈脸上,露出痴迷的神色,“小伙子,你长得真好看,我要是晚生个几年就好了。”
陆朝朝脸一黑,干脆将他挤到一旁,自己凑到老板娘面前刷存在感,“老板娘,那个霓裳羽衣”
女人就把视线投到她脸上,盯了好一会儿,道,“小姑娘,你长得真好看,我要是个男孩子就好了。”
陆朝朝的眼睛就瞪圆了,这老板娘哪里来的?还男女通吃?!
女人猛一捂住心口,声音娇弱道,“哎哟,桃花眼果然了不得,看得我心都软了,说吧,小姑娘,喜欢什么?随便挑!”
陆朝朝觉得有些无力,“老板娘,那个霓裳羽衣是你们的镇店之宝?”
女人收起了夸张的反应,坐上椅子,哦了一声道,“那个啊,怎么,你喜欢?也成,五千块卖你。”
陆朝朝一点也不意外她的狮子大开口,况且她又不是要买,管它多少钱,“不要,那衣服连五十块都不值。”
她已经仔细看了,那材质根本就无法直视,就是做工也粗糙得可以,而且并不像是初学者的作品,反而更像是一个老手故意做出来的,杂乱无章的仿若是一份出气之作,就冲这种态度就足够拉低了这件衣服的档次,何况它还那么丑!
“五十块?”女人重复了一下,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听你这语气,好像还挺懂这个的。”
陆朝朝立刻就谦虚了,“还好,家里的长辈会做这个,我耳濡目染了一些。”
小舅妈和周姨都会做衣服,因此她这话也不假。
女人看了她好一会儿,才又道,“我看现在年轻人都挺喜欢这种的,照片都拍得挺好看的。”
陆朝朝却听出了这句话中的讽刺。
前世的时候,古风服饰和影楼装的矛盾一直存在,各有各的说法。
想想那件无法直视的“霓裳羽衣”,再看老板娘的样子,估计又是这方面的矛盾。
陆朝朝不清楚具体的详情,自然不会多说,看这情况也不会再继续这个话题,那件霓裳羽衣又不是她的,既然人家老板娘有自己的意愿,她还是眼不见为净好了。
想到此,陆朝朝就打算离开,那些古建筑还没看呢。
礼貌地和老板娘道了别,就拉上一直被冷落一旁的男神,“走,继续逛。”
“等等。”
她转过身,就看到老板娘已经站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露出一个极为灿烂的笑容。
陆朝朝眉心一跳,不好的预感袭上心头。
叶乐是个大二女生,古风服饰爱好者,最喜欢的就是古建筑的背景和古风服饰汇聚起来,所产生那种历史魅力。
在上大学之前,她也是一个挣扎在水深火热的高中生活中的学习狗,特别是高三那一年,只能忍痛将所有喜好束之高阁,顺利考上一本后,她终于可以放飞自我了。
毫不犹豫地加入了古风服饰社,又以极佳的摄影天赋担任了社团的摄影,除了给社团的小哥妹子们拍照外,她还会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去各处取景。
她不去那些闻名国内外的古风景区,也不去影视城楼,更喜欢找那种古老静谧的小地方,不仅能省许多钱,而且也不会被人来人往的打扰,美美的照片当然要这种氛围才拍得更好。
为了挖出更多的古老小镇,她在常驻的论坛上开了个长期征询小镇的帖子。
而郁林镇,就是被列为春节后的第一站。
一进入郁林镇,叶乐就被这里的烟雨氤氲迷住了,同行的还有此次跟着过来担任主角的一个妹子,见她呆立着,见怪不怪地推着她走,“走吧走吧,建筑都在下郁那边,咱们快去。”
“对对对。”叶乐回过神来,将背后的三脚架轻轻颠了一下,为了不虚此行,她特地把架子都扛了过来,背包中也放了许多东西。
这次主要是来取景,时间也比较紧,所以她忍痛放弃了穿汉服过来的想法,穿了运动服过来,背上又扛着三脚架和背包,简直不忍直视。
哀怨地看了看同行的妹子穿着美美的汉服,慢悠悠地走在自己旁边,居然还有意无意地拉开和自己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