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才知道一件事。
田馥欣不可能也不会喜欢李晋博,因为她是同性恋。
初次听见她说出口,柯商春实在讶异万分。但他没表现出来,装作平静,让田馥欣介绍她的女友与自己认识。
她的女友是个模特儿,柯商春觉得她的模样有些熟悉,却想不起曾在哪个杂志上看过。
他跟孙睦安聊起来,没想到孙睦安认识。
「学长你忘了,有一年不是选系花,就是她啊。」孙睦安不知怎么弄的,居然能找出当时放到网络的照片,「她叫做林缇云,小学长两届,学长都不知道?」
柯商春不知道她是系花,可是,他记起来这张照片,还想起拍下这照片的是谁。
拍摄者是苏明。
他是从图书馆二楼窗台看到的。
苏明借来一台手卷片的相机,在外头一株大树下拍了林缇云好几组照片,之后系刊出来就用了其中一张。
当时他看了照片,直觉就是拍得真好,林缇云本人的确好看,但照片却又有种不同的美。
这会儿,柯商春看着网络上的照片,心里生出奇怪的感觉。他走回自己的位子,格继续未完的工作。
以前不熟悉的人,却在日后以不同的姿态出现在自己周遭的任一刻,这种感觉他不知道怎么形容……
他觉得,他们似乎很友好,但却是没说过话的朋友。
苏明的形象越发在他心里滋生起来,按照脑里的那几近模糊的印象,他感觉对方大约会在假日上健身房,对生活有计划有热诚,然后……从事的工作性质会是公关公司那一类的。
柯商春在一次与田馥欣聚餐上讲了猜想的事,让她笑骂了几句。而孙睦安知道后,还认真的来问他,是否要把这点子用到杂志里,做一个寻人专文。
柯商春哈哈大笑,连忙否认。
——这种事,不过是在脑海里盘据的时间多一点而已。
进入忙碌大月时,柯商春就把这些琐碎抛到了身后了。
☆、二
郑宾,是柯商春读研究所时认识的那帮好友之一,目前在一个靠海的港镇公所里做事,同时兼任这个港镇的导览人员,他也是这个港镇土生土长的孩子。
因为热爱自己的家乡,郑宾没读完研究所便转投向公职,又花了一些时间才转调回港镇,每天都以愉快的心情上班。
柯商春前几年去参加过他的婚礼。一伙人约了约,就在前一天杀了过去,帮郑宾举办所谓的婚前派对。
郑宾带他们去住一家叫做海潮的旅社,那是一间小又有些旧的地方,只有两层楼,总共三间房,平常时候没住人时也没锁上。
它只有一间房能看得到整个海面,没有难看的消波块,也没有港口的船油味,甚至傍晚时可见飞掠在海平面的海鸟,画面美得像幅画。
不过这间房并没有很抢手——旅社几乎没有客人。
郑宾熟门熟路的就直接上了这间房,他说以前暑假回来,为了躲家人唠叨,还会在这间房里住个几晚,享受一下单人独一无二的美景。
往后若是他们来,也都会自行要了那间房住;不过那也是好几年的事了,他们很久没来这边碰面,多是郑宾到外地办事时约见了。
这回,柯商春为了杂志里的一篇主题回顾,要来这里与公所洽办可以用上的数据,顺道要做一些当地采访,便联络了郑宾。
两人电话上聊了聊,又决定约了另一个好友一同去,三个人打算重温过去的旅游心情。
收拾过简单的行李,柯商春搭火车到达附近的p市,又转搭了当地巴士,晃荡了快要半日后,终于到达这个港镇。
柯商春一下车,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朝他挥手。
「你怎么胖了这么多?」看见郑宾,柯商春忍不住说。
一边另一个好友梁宏一,听了就伸手一拍郑宾圆阔的肩头,笑:「嫂子手艺一级棒,他不胖才怪。」他昨晚就来了,住进郑宾家里。
「怎么见面就调侃我啊?」郑宾也笑,「小春,行李就这些了吗?」
「嗯。对了,我这回得必须边采访边写稿,可能得要住旅社才行了。」柯商春说。
他原是接受郑宾提议住他家,但现下要边写稿的话,还是得要一个安静的地方才行,况且也不好把人家家里弄得一团糟。
「这样赶啊?」郑宾觉得惋惜。
「就去住那间没人的旅社啊。」梁宏一在旁说:「不过今天先别急写稿了,我们难得聚聚,怎么能不喝一杯!」
「那倒是。」柯商春笑了笑。
之后便上了郑宾的车,先载往了海潮旅社,途中柯商春才知道梁宏一因为工作缘故,只能待到明天而已。于是,他们商量了一会儿后,决定今晚一同住旅社,然后买酒回去喝。
海潮旅社比起以往更加破旧,招牌上的字体有些模糊不清,柜台前还堆积了几个纸箱。由于郑宾已经很熟了,就自行上了二楼,到了那间房前却发现锁上,只得返回柜台喊老板出来。
「这里没什么生意,有人要住就给住了。」老板似乎不想多理会。
「怎么就正好租那间啊……」郑宾不满的说。
「房客自己选的,你们也不是天天来。」
这一句话说得他们没话驳斥,但还是付了住宿费用,选了另外别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