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难不住叶意言,他几乎没有犹豫地挑了古琴。
在嘉宾演奏环节, 他坐于演播室古风廊亭中,弹了一曲《凤求凰》, 虽什么都没说, 但粉丝已经脑补为叶意言弹给罗萧的曲子了。
幽缓、厚重的琴音,配合叶意言熟练而附有禅意的手法动作,即便听不懂,也是一种享受。
叶意言倒没有什么特地弹给罗萧的想法, 这种古曲他在家的时候也会弹一弹,罗萧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遍了, 欣赏却不新鲜。
而配合这次真人秀的结束,叶意言先行发出了i专辑《鹿》, 里面的三首歌全是融入了大鹿时常用的曲风元素和音调,别人不能明白其中含意, 但叶意言和罗萧都懂。
而这张专辑一经售出,就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不像之前《风》那张专辑那样朗朗上口,也不是初听就能吸引别人一听再听的作品,但就是有一种古韵浑厚的味道在里面,词也写得非常精妙,总体非常耐听。似乎只用这张专辑,就能提高生活的仪式感,让人似是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里,穿过某一个空间,让自己尽量在这个时间段里,塑造具有古风的自己。
这天叶意言回到家,就听到客厅传来一阵歌声——是他的专辑。
罗萧买了cd,这几天正不时地要放一遍。
叶意言凑过去,捧住罗萧的脑袋亲了一下,“听多就腻了。”
“不会。”罗萧搂过他,“今天听胡管家说,爷爷也让人买了一张专辑,天天在家放。”
叶意言挑眉,“爷爷想要,可以让爸直接送过去啊。”
公司里是会留一些赠送的。原本罗萧这一张叶意言也是想从公司拿,但罗萧觉得买才更能显示他的支持。
“爷爷大概有自己的想法吧。”罗萧微笑道:“今天收到了大哥婚礼的请帖,下周六。”
说着,罗萧把放在茶几下面的请帖拿给叶意言。
叶意言打开看了看,笑道:“全敏居然同意了?”
婚礼地点就是市中心的一家五星酒店,没有什么特别的。
“她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硬挺着也不是个事。而且大伯和大伯母的态度丝毫没有转变过,她倒不如按他们说的办,至少能在他们那儿添一分好吧?”罗萧不太喜欢理会这些事,但这种事传来传去的,总会传到他耳朵里。
叶意言想了想,“也对。先进了门怎么都好说。等到时候生下个孩子,隔辈亲什么的,她在大伯和大伯母那边也就过路了。时间长了也就认可了。”
他记得这种方法在大鹿时不少做妾地用过,效果还不错。
“人啊,还是贵在自重。”罗萧说。
叶意言不赞同,“你这是上位者的理论。那些活都活不起的百姓,光自重有用?”
罗萧一顿,“话是如此。但全敏不算吧?”
叶意言轻笑,他觉得他融入这个世界比从小长到大的罗萧要好得多,“正常来讲‘活不起’是指吃不饱、没钱看病之类。但现在似乎更广泛了,一些人心的东西也可以涵盖进去,总结起来就是‘贪’和‘欲-望’。如果这两种得不到满足,一样是‘饥’,一样觉得活着难。”
“也对,人个有志吧。”每个人都有欲-望,有些人想想不得便罢,有些人则用尽手段势必要得。
而话说回来,如果叶意言早有记忆,又与他疏远,他恐怕也会放下身价,想尽办法讨叶意言开心吧?主要还是要看这个“欲-望”所占的分量。
“去参加婚礼要穿什么?”叶意言问。他还没参加过现代的婚礼。
“随便就好。没请记者,就是普通的婚礼,吃个饭。不用太隆重。”
“那行。”他衣橱里还有好些没穿过的便服,到时候看心情随便挑一件罢。
转眼就到了罗谏的婚礼。
全敏因为已经显怀,所以挑了一件蓬蓬裙婚纱,能很好的盖住肚子。
宴席一共开了二十八桌,娘家客居多,剩下的基本都是罗谏的朋友。这回大伯和大伯母也是真硬气,除了家里这些知道的人,其他的一个亲朋好友都没请,就像结婚的根本不是自己家儿子一样。罗袂开席了才来,坐在他们小辈的一桌上,没有爷爷在,罗袂就那脸拉得比驴还长,似乎来都很勉强。坐了五分钟不到,就起身走了,连敬酒都没等。
叶意言叹气,心道:何必呢?都已经是熟饭了,弄成这样实在是谁的脸面都不好看。
不过他的注意力很快被桌上陆续上齐的菜吸引了。别的桌都是觥筹交错,谈工作夸新人,就他们这桌,特别安静。
罗辙见罗袂走了,冲着在给岳母家人敬酒的罗谏冷笑了一下,随后道:“我先走了,这菜也太次了,吃不下去。”
说罢,就起身先溜了。
叶意言原本还觉得这菜都挺好吃的,但让罗辙这么一说,就好像他的味觉不上了当次似的,顿时不知道要不要继续。
罗萧倒没说什么,只一味地给叶意言夹菜——先把叶意言喂饱了再说。
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