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小卓才是未来,况且她也是纯情美女还家境非凡。由此,我曾经问过她:你将来想不想嫁给作家?嫁给农民,这个可能指望很小。所以我励志要成为作家。
作家,这个职业,基本是世界上所有的体面职业之中,门槛标准最低的职业,说出去还特不伤自尊。不管有没有文化,只要会打字,只要有志从事就行,不管写得多垃圾,总会有人看的;十多亿人口的国家,不但不乏意淫患者,而且不分香臭的无知且无聊的读者也层出不穷。由此,在中国,作家满天飞,并且就如同王八和蛤蟆杂交一样,衍生出很多怪异的新型品种,神马农民作家,红色作家、绿色作家、黄#色作家;神马意淫派,胡编派,花痴派,脑残派,躁狂派、鼻涕口水派等等。哦,对了,当下好像还有个打出旗号的民工作家,听说是个新生品种,纯的,绝对属于海龟和癞蛤蟆杂交的那一系,型号真的挺给力。妈个x的,脏话必须要沸腾一下,你说干作家咱就是作家,你他妈的自己前面非加个民工?很有排场吗?就这思想地步,写的东西是他妈给人看的吗?甚至我有次去嫖#娼,居然有个鸡也自称作家,唉,他妈个x的,我又沸腾了,看来这世道,作家的生计很成问题,不知道是作家都被逼到去zuò_jī那个份上,还是把鸡逼成了作家,文坛真不好混啊!那鸡还和我说:我出过好几本书哩,我们老家那疙瘩还想我推举我做作协主席哩!看我不屑,她又说:别瞧不起我哩,你们也许活的还不如一只鸡哩!打那以后,我就被丫的残忍地扼杀了高尚的作家梦!
和小卓分开之后,我就跑到了大连市内来混。混了中国的国粹中式餐饮事业,之所以混餐饮行业,里面还有一个内情,是因为小卓她们家,那时候也有几间饭店。
我以为,我以为,我会忘记她,我以为我已经忘了她!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
我和一群狐朋狗友在解放广场吃着烧烤,纵情不羁的喝酒,突然有一个人问起:“今天是农历什么日子”?
有好事者说:“十月初十”。
我听了,心里动了一下。
那天是小卓的生日,我没能忘记,纵然以为已经忘记。
接着,心里又动了一下,后来,动个不停,由动变成了疼,不是虚拟的疼,是真实可触的疼!
我走出饭店,漫无边际的游走,走到星海公园附近的海边,那时候还没有填海,还没有星海广场。我躺在星空下,冰冷的海风像刀一样在身上割过。那时候,大连的夜空还纯净的仿佛透明,星光在闪烁,晶莹而明亮,如她的眼睛。于是,我很没出息的哭泣,大声的哭泣……
很多年之后,每到那个日子前后的十几天,我的难受变成了惯例,甚至比慢性关节炎发作的还要准时。
也从那年以后,在我的内心最深的某一个角落,非常顽固的认为小卓是我经历的所有女人当中最为美丽的一个,最为圣洁的一个。这种感觉可能是源于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男人定律: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有一句话或许说得很对:要想吸引一个女人最好是让她一直满足,要想吸引一个男人最好是让他一直得不到。
尤其可笑的是,在网上的某个论坛里有个产自于某山沟傻x,傻的也很给力鸟,发帖说: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满足男人的性。而且斑竹又不怀好意的本着旁观现眼的目的,居然又给加了精华,斑竹不厚道!我估计此楼主不是男人,不然不会如此幼稚,无知且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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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5
我就那样看着罗兰的眼睛,就像看着小卓一样。.54kk
我说:“我想请你跳个舞”!
罗兰羞涩的笑,说:“我不会”。
我淡淡地笑,说:“我教你”。
罗兰站起来,脱了外套,里面是一件褐色条纹的毛衣。
我拉她进入舞池,教他跳舞,她纯真的眼神里面的羞涩,依然似是小卓。一抹淡淡的茉莉花香水的味道在她的身上弥漫。
她注视着我,忽然说:“我认识你”,其实她只是见过我。
她会跳舞,只是跳的不太好。
那天我们跳了很多曲,聊了很多话,直到散场。
她告诉了我寝室的门牌号码,告诉了我她的名字。
我要请她明天出去玩,谈谈人生。
她未置可否。
尽管这样,我也知道,有戏。
那时候在舞厅认识女孩,和现在qq上泡妞有些类似,如果女孩不想和你交往下去,不会告诉你名字,更不会告诉你宿舍的寝室号码,那时候寝室没有电话,学生也没有手机,所以,算是给处#女#膜加了一点屏障。
手机也是个很牛的东西,有了手机就拉近了男女繁殖器官的暧昧距离。
我记下了她的名字,记下了她的寝室号码,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眼睛以及眼神,记下了挺直的鼻子,记下了那个酷似小卓的女生。我知道她不是小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