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列疾陆眷是个马贼。
“疾陆眷”是鲜卑语勇士之意,是鲜卑人常用的名字。此刻出动劫夺军械的六百名贼徒之中,就有五个叫这名字的。拔列疾陆眷是其中最年轻的一个,今年刚刚十七岁。
他的父亲原是太行上一名积年悍匪,手下有数十条凶蛮汉子。素日里或者下山劫掠,或者在山上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过的甚是痛快。谁料三年前某日,他倒了血霉因酒酣坠马而死,只留下妻子和年方稚龄的独子拔列疾陆眷相依为命。
胡人原本就没有道德信义可言,只信奉弱肉强食的道理,土匪窝里更是无法无天的地方。首领既然身死,部属们立刻瓜分积蓄一哄而散。拔列疾陆眷母子俩的生活十分艰苦,期间的种种不堪真是一言难尽。好在拔列疾陆眷虽然年少,却有家传武艺傍身,更兼凶猛狠辣不下于人,在贼窝里混的倒也不赖。
拔列疾陆眷正忙着搜检箱笼,忽听的不远处的丘陵地带杀声大作。原来是晋军铁骑长驱而来,战旗猎猎,蹄声动地。虽然数量不过二百,声威却煊赫之极。
这一看就知道来意不善,绝非是赶来分赃的代郡其它胡人部落!
马贼们顿时轰然骚动起来:“有敌人!有敌人!”
他们骂骂咧咧地将怀里的财货丢下,跑去牵回自己的战马。拔列疾陆眷正找到一匹色泽艳丽的丝绒,满心欢喜地盘算着用来给母亲做件新衣,被头目呵斥了好几声,才满心不情愿地起身。想了想,他找了个草窝将那匹丝绒掩藏起来,这才上马准备作战。
代郡沦为化外之地已经许多年了,诸多胡族不服朝廷管束,俨然将代郡当作了自家的牧场。又有许多马贼、土匪之类混迹于其间,时常四处流窜作案,而依托着代郡三山汇聚、又介于三州之间的特殊地理位置以为藏身之所。这些杂胡、贼寇在北疆横行多年,期间朝廷也派兵围剿,可是每次都被这些地头蛇杀得狼狈不堪。
拔列疾陆眷所属的马贼便是代郡匪寇中极其强悍的一部,其首领豆卢稽出于鲜卑别部,天生怪力,曾经赤手一击格毙奔马,在北疆群盗之中素以雄武勇猛著称。是以他自己纠合起数百人的马贼队伍,即便是北疆马贼魁首名为“常山贼”的一部,也轻易奈何不得他。其凶名所到之处,莫说是代郡,就连广宁、上谷等地的州郡兵,也多有被他赶得闻风而逃的。
正因如此,豆卢稽的部下们也都骄横万分。虽说那支身份不明的骑兵队伍汹涌杀来,可是如疾陆眷这样的惯匪,心里委实没有将这场面当什么大事,反倒是被捋了虎须的怒气更多一些。
疾陆眷把方才抢夺到的几样细软往皮袍子里一塞,重新上马,和同伙们在头目的身后组成战斗队形。这些人都是自幼生活在马背上的塞外胡族,长期四处剽掠,骑术精良、作战勇敢,着实非同小可。
敢于打扰我们掳掠的,都是敌人。不管来者是谁,杀败他们就行。鲜卑人的想法从来都那么干脆,更不要说那批来骑距离渐近,仔细看看。不过二百人左右,还不够塞牙缝的。
而在纵马狂奔的丁渺眼里,这群马贼也不过是土鸡瓦犬,还不够他塞牙缝的。
在晋阳会战中,丁渺原本的任务是相机骚扰敌军、呼应介休。然而因为至交卢昶被困,他悍然潜越匈奴连营入介休助战。此后他与卢昶死守孤城,经历了无数次苦战。期间守军将士战死者高达七成以上,城墙坍塌九处,惨烈可见一斑。而丁渺每战必冲锋在前,先后与敌白刃相搏数百场,亲手格杀十余名匈奴大将,其余胡族勇士不计其数。杀到后来,连匈奴人的锐气都被挫动,怕了这个骁勇如狂的虎将。
可战后叙功之时,丁渺却倒了大霉,他的肆意妄为被越石公当庭痛斥。最终靠着众将哀求,才没有受到更多处罚。刘琨素知丁渺是有些拧脾气的,于是令他担任副使随同陆遥前往邺城,一来是借重他与冀州丁绍的叔侄关系,二来也免得这莽撞小儿总在眼前晃悠,看了叫人心烦。
身为战士就应当马革裹尸,怎能效法苏秦张仪之徒呢?对这个任命,其实丁渺难说满意。到了邺城之后,倒霉的事情更是一桩桩接踵而来。莫说越石公期望从邺城得到的物资支援半点也无,连新蔡王都死了,整座邺城都化作废墟……这样的情况,使得丁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而马贼们不幸成为了他的发泄对象。
丁渺以双腿纵马疾驰,从马鞍左右挂着的皮囊里取双铁戟在手,扭头向紧随着他的丁瑜等人大喊:“弟兄们都给我狠狠地杀!让那帮胡儿知道我们的厉害!”
此时马贼们正缓缓策马向两翼延展队伍,直至横跨连水浅滩,形成极宽大的正面。纵然仓促之间上马对敌,但马贼们都是精通沙场攻伐的老手,对骑兵战术的运用仿佛本能般熟极而流:六百余骑仿佛常山之蛇,击其首则尾至、击其尾则首至、击其中则首尾皆至。无论敌人从何处杀来,只消用部分兵力缠住对手,左右两翼迅速迂回,通过不断的包抄调动对手、疲累对手,最后一举击破之。
马贼们的行军布阵毫无破绽,丁渺却根本不考虑什么兵力多寡、阵型生克。他一马当先,直往敌人兵力最雄厚的中军杀去。
翠屏山谷距离连水河滩不过三里许,正是骑兵冲刺的合适距离。晋军骑兵毫不顾惜马力地全速疾行,眨眼就逼到了近处。随着马速的逐步上升,密集的铁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