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没有打到家门口,日子该过还得过,不是么?
在这繁华热闹的街头,有一个人十分显眼。
黑衣,白马。那马十分漂亮,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毛,毛色极好,明眼人一看都不由得赞一声好马,纯种的照夜玉狮子。
马好,骑马的人也不赖。一身黑衣干净利落,短发,两鬓的头发却极长,模样也是一等一的好,俊美,带着几分玩世不恭。一拽缰绳那白马一个拿桩停了下来,马上的人滚鞍下马动作利索带着几分轻巧飘逸,会武的人一看,不由得赞一声好身手。
马是踏云,人是狐凌无疑。
其实说来也有趣,狐凌本是不爱骑马的,她嫌那个速度慢,每每有事都是轻功来去,仗着她功夫好,倒是也乐得开心。只是这战场之上,打仗是个累人的活,狐凌也知道,于是特地管苍雪借了这匹良驹骑。踏云本是苍雪的坐骑,说是坐骑也没见苍雪骑过几回,反而是当个主子似的惯着,这冷不丁被别人骑了那么一下,踏云不乐意了,三甩两甩最后都尥蹶子了,愣是没把狐凌从马背上甩下来,反而让狐凌揪下了一撮毛,疼的它稀溜溜的叫唤,反倒老实了。
苍雪说这马就是犯贱,自己好吃好喝的供着它连个好脸都不给,狐凌揪了它一撮毛它倒是上赶着献殷勤,就是一个欠收拾的命。到最后,这马连苍雪都骑不得了,只认狐凌一个主子,倒是把苍雪给气个够呛,连着好几天没给狐凌好脸色瞧。
下了马,狐凌没有将缰绳递给迎面走来的伙计,反而是自己寻了个地方将马给拴了起来。又从包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喂了,边喂边叨叨:“只许吃这一根啊,多了我可没有,一会儿别惹事儿啊,给我安生点知道没。”
踏云嚼着胡萝卜也没空搭理她,眨巴了两下眼睛意思自己知道了,顺便把剩下的那半根胡萝卜从狐凌手里抢了过去,转过身用屁股对着她,大尾巴一甩一甩让狐凌赶紧走。
狐凌见状也不恼,拍了拍手,潇潇洒洒的走进店里。
店名叫留客居。
名是好名,意思也不差,要说这店里的酒菜,就更加的好了。
其实狐凌不是一个吃客,什么好吃什么不好吃对她来说都差不多,但是既然来了就断没有亏嘴的道理,叫了几道好菜上了壶竹叶青,狐凌坐在窗边的位子上边喝酒边看风景。
大战在即,狐凌这会儿入了这睢阳郡可不是为了吃吃喝喝。睢阳郡是天下有名的粮城,仗一旦打起来,刀剑无眼水火无情,这城就算没有毁的彻底那也绝然不是原来的样子。狐凌算来算去都觉得这仗打不得,虽说这些损失后来会补回来,但是狐凌就是连这点损失都不愿意有,抠门的要紧,觉得要是打了这仗粮食少了可就是自己亏了,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狐凌打的好算盘。
她这边算盘打得是噼里啪啦直响,可这睢阳郡的守将杜威愿不愿意拨这算盘珠子还是另一回事儿。
杜家几代忠良,要不是如此南宫逸也不会让杜威来做这睢阳郡的守将。这个官看着不大,也不怎么威风,可他守的不是一般的地方,那是楚国的命脉,其重要程度不比皇城差。狐凌也知道南宫逸把杜威放在这么重要的地方,自然是信得过他,杜威也是有几分能耐的,是名战将,真要打起来自己恐怕也捞不着什么好。
既然不能硬夺,就只能智取。
但是这“智”让狐凌犯了难,也幸好有高人相助才不至于无计可施。苍雪来信说是凭着与镜玲珑的交情,给她求了个妙宗儿,让狐凌千万不能忘了自己混江湖的手艺。
信不长,但是意思可明白得很,狐凌一下子就开了窍。
想要见杜威那是不可能走正道,但是歪门邪道倒是可以试一试。先将那杜威诓出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若是那姓杜的软硬不吃,就只能将他那兵符换个地方了。兵符若是没了,任他有翻天的本领也捞不着什么好。
想到这里,狐凌“嘿嘿嘿”的笑了,抿口酒再吃口菜,美哉美哉!
要说这满城的酒楼狐凌挑哪个不行,偏挑这留客居,那也是有说头的。杜威好酒,而这留客居,便是用酒留客。每到休沐那日晌午,杜威都会跑到这来喝上几杯,也不贪多,分寸把握的极好,既不会误了正事也解了肚里的馋虫。狐凌都不用费什么事儿,满城的人都知道杜威的这个习惯,随便找个人问就知道的一清二楚,是以狐凌今日来是来打埋伏的。
眼看着酒喝完了菜也吃得差不多了,狐凌想着再要点什么来拖时间的时候,杜威终于来了。
店里的伙计早就迎了上去:“呦,杜爷您来了,还是老样子?”
杜威拍了拍小二的肩膀:“哪次来你不是这句话,这么长时间我什么时候换过样子。”
“得嘞,是小的多嘴。”说着,将布子往肩上一搭,冲着厨房里就吆喝,“半斤剑南烧春,焖黄鳝,酱肘子,再加份什锦拼盘!”
杜威走进店里径直上了二楼,看了两眼直接就走向最靠里靠窗的那张桌子。
狐凌眯了眯眼睛,那个位子他若是坐上了,自己可就不能再“路过下楼”了,要动手,只能是现在。
打定了主意,狐凌掏出锭银子放在桌上,起身就走,与杜威擦肩而过。
小二见着桌上那一锭银子,乐开了花:“爷,给多了吧。”
狐凌下楼,潇洒摆手:“多的就当是赏你的!爷今儿个高兴!”说完出了楼牵了马,才将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