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余家大小姐又懒洋洋的翻了个白眼,然后自得其乐的离了书房。余翰文见状,先是松了口气,然后关闭房门,回到小鹿面前继续苦劝:“你现在若是不痛下决心的话,这一生都要被你大哥耽误了。”
小鹿方才出了神,如今听了这话,他如梦初醒一般,忽然说道:“余翰文,你看凭我的资格,能不能找一份工作?”
余翰文眨巴眨巴眼睛,又扶了扶眼镜:“你?”
小鹿热切的望向余翰文:“我知道你是真心想帮助我,可我下了决心,不能再白花别人的钱。你看,我也念了六年的书,高深的学问虽然没有,不过字总是认了不少,读书写作都来得,英文也能讲几句。凭着我这一点小本事,可不可以找份职业赚点儿钱呢?等我攒够了钱,我再去找学校念书,这样大哥就不能再辖制我,干爹知道了,也不能怪我。”
余翰文惊愕的望着小鹿,感觉小鹿像是被一条绳子五花大绑着的,略动一动,就要牵扯到程家的人。
余翰文把余家大小姐追了回来,让这位大姐帮忙,给小鹿找一份职业。余家大小姐听了他这要求,感觉很是好笑,于是就当着小鹿的面,当真笑了一场。
小鹿红着脸坐在写字台前,双手还捧着那杯凉了的巧克力。被余家大小姐笑话的感觉是难以言喻的,窘是很窘,但是窘里面也有一点愉快,因为余家大小姐笑得很高兴。
给大少爷跳外国舞的时候,他看见大少爷笑得见牙不见眼,心中也是一样的愉快。理智上,他知道大少爷很难缠,而且将来可能会变得越来越难缠;但是在感情上,他还是希望大少爷好。
不止是大少爷,对待干爹,他也是一样的心思。
余家大小姐虽然是位妙龄的少女,然而心大,笑时是真笑,笑完也就罢了。一个电话打给她的文豪朋友,三言两语的,她就把小鹿介绍给了文豪所在的报馆。那报馆是一家小报,专登一些奇闻艳遇之类的惊人消息,十分的勾人,所以处于蒸蒸日上的状态。副刊有个叫做“海外奇谈”的栏目,上面登载着不甚新鲜的西洋新闻,这新闻的内容倒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全部摘抄于真正的外国报纸,并非杜撰。
这家报馆的经理兼总编辑,吝惜金钱,一直雇佣着一个中学学生给他翻译这外国的旧闻,也不要文笔老练,只要看起来是通顺的中国话就成。如今那中学生升级进了大学,不肯再做他这生意,于是经理随手抓人充数,听文豪说有一位教会学校毕业的少年,中西文皆通,便一口应承,要把这差事交给小鹿,但是丑话说在头里,一个月就只给小鹿三十元钱。要说理由,也是振振有词,因为小鹿还是个孩子,水平必定不高,而且这个差事十分轻省,若是哪个编辑略勤快一点,简直可以兼了这个差,报馆连这三十元都不必花。
经理兼总编辑预备了理由,预备用来和小鹿讨价还价,然而小鹿毫不犹豫,一口答应了下来。经理兼总编辑满腔的心花未能开放,对着小鹿张了张嘴,他简直有点失落。
小鹿的日子,又有盼头了。
他每周从报馆领回一捆外国报纸,回家之后挑选有趣的逸事,翻译出七篇来,就足够一周刊登了。大少爷没有总呆在家里的道理,偶尔白天回来瞧一瞧,他见小鹿在书房里翻着词典读读写写,仿佛正预备着要自学成才,安静得简直可疑。但是走近了细看,他发现小鹿的确是在写文章学英文,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大少爷挑不出毛病,于是就嘀嘀咕咕的又出门了。
小鹿不理他,每天下午必定外出一次,乘坐洋车往报馆去交稿子。报馆位于一所小四合院中,里面的编辑们也全是洋派的青年人。这些人工作不甚勤谨,写字桌上永远堆着稿子和瓜子皮香烟蒂。茶水杯里凝着茶渍,常年难得一刷。小鹿一来交稿子,便有人笑呵呵的招呼他,又抓了零食给他吃。小鹿起初还摸不清头脑,后来渐渐发现这些人似乎是真对自己有好感,便是十分诧异,因为一直感觉自己纵算不是奇丑无比,也是怪头怪脑,照理来讲,似乎不被人嫌弃就是好的了。
小鹿渐渐的大了胆子,也敢在报馆里坐上一坐,听这些人谈一谈文坛逸事和梨园掌故,然而偶尔也会坐不住,因为青年们口无遮拦,时常是谈着谈着就入了下流,又爱拿着小鹿打趣。小鹿听不得他们满嘴流油的大讲如何逛胡同如何挑妓女,因为若是想听这个,家里那位大哥满可以口述一本这方面的百科全书。
☆、第二十二章
报馆就是这么个雅俗兼具的所在,小鹿探险一般的忙碌了一个月,最后果然从会计那里得到了三十块钱。兴冲冲的跑到了余宅,他见了余翰文的面,红着脸递出了一只彩色扁纸盒。
余翰文接过盒子,莫名其妙:“这是什么东西?”
小鹿不好意思的笑了:“是德国来的彩色铅笔,我今天得了薪水,买来送给你当礼物。”
余翰文托着盒子抬头看小鹿,看了半天不说话,末了他把盒子往身边桌上一放,不由分说的上前一步,拥抱了小鹿。
小鹿也拍了拍他的后背,心中一时间百感交集:“谢谢你。”
余翰文稍稍向后撤了撤身,和小鹿额头相抵,同时从金丝眼镜的上缘射出目光注视小鹿。小鹿迎着他的目光睁大了眼睛,眼睛被一圈黑睫毛簇拥着,黑眼珠也大成了一颗围棋子,棋子上面荡漾着水光。